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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工作规则
 
名称: 象山县质监局
地址: 丹城东谷路117号 (315700)
公开电话: 12365
监督电话: 0574-65769033
电子邮件:
网址: http://zw.nbxs.gov.cn/ind.php?street_ID=60
主要职责:
象山县质监局是象山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县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等工作,并就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受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领导。内设办公室、质量科(标准计量科)、监督稽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质量技术检测中心、行政许可科。
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
直辖市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监管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基建、科研、技改等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纪检、监察、法制和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局干部;做好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质量科(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编制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工作的政策措施;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物品编码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组织建立县级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内计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标准计量学会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宏观指导本市质量工作;研究提出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 3C 强制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做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监督稽查科
制订全县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措施、计划、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或区域开展质量整治;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组织做好本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特种设备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压力管道和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检察工作;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理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等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对特种设备的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监管。
五、食品科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食品质量的监测;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质量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行政许可科
负责全局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的审批工作。
七、稽查大队
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稽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行政区划内发生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受理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案件以及用户和消费者的投诉,并承担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技术监督案件和移送案件的处理工作。
八、质量技术检测中心
象山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是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的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内设主任室、业务室和计量室、理化室、室内环境检测室、建材检测站等 4 个专业检测室(站),已形成了食品、饲料、室内空气、建筑材料等检测项目85只、180余个参数的综合检验能力和长度、力学、热工等 3 大类、 13 项计量标准、 28 余种计量器具的检定 / 校准能力。主要承担政府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企业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第三方公正检验和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及其他计量检定 / 校准任务;同时,还承担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材料检测任务。本中心以科学、公正、准确、满意为宗旨,充分依托专业的设备、专业的技术人才优势,以高品质的检测,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