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增进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为目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趋势稳定,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县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进。一是开设《健康男女》电视专题栏目,全年播出39期,群众收视率较高。二是共举办育龄人群各类培训班395期,受训人员4.5万余人次,开展随访和咨询等各类面授教育4.7万余人次,并在部分中学开展了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三是组织“5.29”协会会员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和现代生育理念。四是继续开展“百场计生科教电影进百村”活动,放映计划生育科教电影、展出计生宣传版面114场次,参与群众达48000余人次。尤其是墙头镇计生办在每场电影放映期间进行现行生育政策和优惠奖励政策现场讲解,收到良好效果。五是开展计生宣传品进家庭活动,全县共制作各类宣传资料23万份,发送育龄妇女家庭。通过广泛、扎实、有效的宣传,实现了90%以上的育龄妇女基本掌握计划生育科普知识。
(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各镇乡、街道根据各地实际,充分利用县计生指导站、镇乡(街道)服务站和当地卫生部门的技术力量,全年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9万余人次,提供妇女病普查5万余例,并对其中8850例妇科病患者进行诊治。特别是石浦镇精心组织镇计生服务站技术干部、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利用三个月时间逐村进行“三查一治”服务,开展“拉网式”的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启动时间早、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服务人数众,赢得了育龄妇女的赞誉。同时,全县、镇乡街道和村三级联动,累计开展面对面的随访服务4.7万人次,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县计生局出台《关于双农独女户父母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解决了双农独女户父母的后顾之忧,70余户双农独女家庭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联合县财政局、县工商分局出台《象山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办法》,县级财政、各镇乡(街道)财政合计兑现双农独女户奖励费1415户,计283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667户,计63万元。在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的驱动下,全年新领证的独生子女户突破5000户。在奖励政策兑现过程中,涂茨镇全面发动,独生子女新领证率较高。西周镇、石浦镇及早行动,克服本级财政困难、需兑现人数众多等困难,尽早足额兑现奖励金。县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全年为各类计生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2万元。
(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90万元,征收兑现率为70.3%。丹西街道、丹东街道规范办案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所有案件都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处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执法主体、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进行了认真清理,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县未发生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局面初步形成。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规范、完善“三证合一”的“一证式”综合管理机制。流动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单位相互协调,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及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计生、公安、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紧密合作,严格把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验证关、租房居住关等关口,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各镇乡(街道)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发挥各自职能,落实外来人员专管员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全年共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3231人次,补办婚育证明3229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396份,查孕查环9079人次,其中结扎、放环45例,人流、引产89例,发放药具284例,同时,提供生孕信息129例。石浦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克服辖区内外来人口众多、管理服务难度大等困难,协调全办人员,兼顾治安和计生工作,依法管理,加强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六)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协调小组,并会同卫生、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性别比偏高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一是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关心贫困母亲、关爱贫困女孩”活动,在“母亲节”、“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期间,慰问69户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为他们送去3万多元慰问金。二是加强对B超使用的管理,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协同县卫生局对各家医疗机构的B超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与各医疗单位负责人签订B超使用责任状,同时在B超室醒目处张贴“禁止性别鉴定”等警示语,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三是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管理,规定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西周中心卫生院、定塘中心卫生院、贤庠中心卫生院、县计生指导站等6家医疗单位为定点引产医院,实行凭证定点施术。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县计生局协同药监局对全县各医药销售店进行专项检查,保证终止妊娠药品不上柜。五是建立出生信息报告制度和死婴核查制度,凡产妇在各家医院分娩时出现出生婴儿因故死亡的,医院要及时将该信息向县计生局报告。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
(七)基层基础和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县54.3%的村(居)达到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基本要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达到40个。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精神,配齐各镇乡、街道计生协会会长和专职副会长,并落实相关待遇。以争创“示范协会”为抓手,深化“一流协会”创建工作,健全协会组织网络,完善协会各项制度,组织会员参与宣传服务活动,如墙头镇组建计生协会文艺宣传队,自编自导自演计划生育宣传节目,自发到石浦参加“三月三”宣传活动,还深入到本镇多个村义务宣传演出,很受当地群众欢迎。在丹西街道、新桥镇两地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自9月份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计生管理员“三制”,目前,全县547个村(居)已配备计生管理员591名,其中新上岗220名,占37.2%,40周岁以下522名,占88%,文化程度初中以上589名,占99.7%。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组织县计生局机关全体干部和镇乡、街道计生办统计及微机操作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安排各镇乡、街道计生服务站全体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到县计生指导站、县妇幼保健院接受每人为期两个月的技术轮训;对全县原有的700多名村级计生管理员进行优质服务业务集训,并完成对新上岗村计生管理员的初步培训,举行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队参加市岗位练兵竞赛,获团体三等奖。
在工作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强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下,对一部分执意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缺乏有效的制约办DENT: 24pt;">二是部分地区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淡薄。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认识尚不够,重视程度明显下降,造成一些地方计生队伍力量配备不足,经费投入不到位,工作出现被动的局面。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流动频繁、婚育节育情况难以掌握,管理服务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纷繁复杂,尤其是对县内跨镇乡、街道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不到位,存在着很大的违法生育隐患。
四是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执法难度进一步增大。由于违法生育对象多是一些“老板户”、“贫困户”、“外出户”,一旦形成违法生育事实后,在调查取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违法生育现象还难以控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工作难度还比较大,偏远地区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部分人群、企业主中的部分“大款”和来自部分欠发达省份的部分流动人口等群体的违法生育行为还时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