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完成市目标管理考核。
一、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
继续开设《健康男女》计划生育电视专题栏目,全年播出84期。建立象山人口信息网,并积极利用该网和象山政务信息公开网,探索计划生育网络宣传。继续开展“计生百场科教电影进百村”活动,共放映计生科普影片和奖扶制度幻灯106场次,同时展出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科普知识图版。成功举办以“倡导婚育新风,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生育文化广场系列活动。组队参加市计划生育宣传文艺节目汇演,音乐摇滚说唱《和谐社会多温馨》获创作银奖。加强育龄人群的培训与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627期,受训58550人次。组织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咨询服务、妇女病义诊等各项活动90余场次,发放各类计生宣传品13.47万份,参加人数达9万余人次,全县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青少年性生理、性心理、性保健和性道德教育,拓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范围。同时,通过制作移动广告、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卡片、动态性专题新闻报道、举行奖扶金首发式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新型生育文化的积极推进,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05年,丹东街道和丹西街道分别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街道和宁波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街道。
二、深化优质服务,促进了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的提高
探索需求服务的途径与方法,开展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和服务需求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积极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全年为育龄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8万余人次,下乡进村送服务600余次,累计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孕查环服务10.4万余人次,提供妇女病查治服务5.9万余例。积极引导育龄群众知情选择,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免费婚检的宣传,主动参与艾滋病、性病预防工作,推广使用福施福、斯利安,努力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大力加强三级随访,县、镇乡(街道)和村三级累计随访服务5.4万余人次,有效地增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亲和力,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积极落实奖励扶助和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促进了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
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门入户调查登记、核实情况,镇乡(街道)入户见面率100%,县人口计生局入户见面复核率90%以上。在近三个月时间里,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乡(街道)初审、公示,县级复核等程序,确认1444名首批奖扶金发放对象,并成功举办奖扶金首发式,全县共发放奖扶金138.624万元。继续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各种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县、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3721户,计137.21万元,双农独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217人,计242.6万元,19户双农独女家庭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继续对独生子女在未成年时发生意外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计划生育家庭和因计划生育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手术并发症对象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救助,共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及各类计生困难家庭救助金5万余元。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促进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全县各地将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规范。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实行再生育审批公示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计生执法干部法制培训,提高执法干部业务水平。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月会制度,定期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对所有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书及结案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案卷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狠抓违法生育案件查处时效性,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1件,立案数、作出决定数、征收到位数、移交强制执行数和结案数均大大好于上一年。2005年,全县未发生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持“一证式”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全年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1202人次,发函补办婚育证明29367人次。开展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执法检查,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验证关、租房居住关,并落实企业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镇乡(街道)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发挥各自职能,落实外来人员专管员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推行市民化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宣传咨询、避孕药具领取、四项手术、查孕查环、婚育证明办理免费服务,共发放宣传资料37236份,查孕查环8496人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5%。同时,加强对县内跨镇乡(街道)流动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实行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考核。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了基层基础的改善
规范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村级换届工作,出台《象山县规范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乡(街道)积极指导所属村修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各项制度,努力实行村(居)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县71.4%的村(居)达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基本要求,47个村达到村(居)民自治示范村标准。
扎实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17个镇乡(街道)计生协会顺利换届;根据行政村规模调整情况,各镇乡(街道)及时开展了新的村级计生协会组建工作,并对村级协会理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村计生协会主动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活动,会员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为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献计出力。充分发挥企业协会作用,积极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重视和加强县、镇乡(街道)、村三级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公务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参加市统考合格率100%;继续实行服务站人员技术轮训,完成技术轮训扫尾工作;按照“三制”要求,通过公开竞聘调整15名村计生管理员;历时12天,分四期对全县543名村(居)计生管理员和联络员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
加强对镇乡(街道)计生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与基础薄弱地区结对帮带,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在工作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如部分地区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执法力度不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市民化服务存在较大的差距、基础工作仍显薄弱、地区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计划生育干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与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要求尚不相符等等。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应引起我们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