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02796/2016-1274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成文日期

2016-10-14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来 源

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安委办〔2016〕43号

关于组织南振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安监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安监干部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引导广大安监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职业使命,牢记群众期待,激发安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同时,为准确把握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81日起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县安监局经研究决定邀请慈溪市优秀安监干部南振华现身说法、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张仁义对《条例》作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振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时间:2016年1021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地点:南部新城商务区3号楼13楼会议室。
  主讲人:南振华(慈溪市安监局工矿危化科科长)
  参加人员:安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镇乡、街道安监所全体人员。
  二、新《条例》宣贯会
  时间:2016年1021日(星期五)下午130开始。
  地点:南部新城商务区3号楼13楼会议室。
  主讲人:张仁义(宁波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参加人员:安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镇乡、街道安监所全体人员,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附后)。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2、上午各镇乡、街道安监所参会人员,午餐在南部新城商务区食堂就餐。
  联系人:杨广锋联系电话:89507615

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月11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南振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