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加强我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宁波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试行)》(2010甬SS-O9)要求,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新建和在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专项竣工验收,并通知县住建局节能办和工程质量监督站到场监督。
三、建设单位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建局备案。
四、建设单位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施工质量管理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2、施工许可证;
3、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施工分包合同;
4、开工报告;
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6、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图。
(二)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材料、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①材料、设备清单;
②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③主要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2、管道、设备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①阀门安装前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②热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管道水压试验及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安装前,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水压试验记录。
3、压力容器及设备试运转记录
4、示范项目能效测评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系统冲洗、灌(满)水试验记录;
①热水管道系统冲洗试验记录;
②水箱灌(满)水试验记录;
③通水试验记录。
7、系统水质化验报告
8、太阳能热水系统调式和试运行记录
9、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10、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电气工程试验记录
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②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③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
五、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验证资料齐全后,应当3日内出具象山县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资料备案证明。
竣工资料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六、本通知自10月1日起实施。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9月13日
太阳能备案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