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林局2017年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2月份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局系统“双对”考核等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2016年第四季度考评小组考评和民主测评,对全局出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对全局“双对”考核周记录、月对账完成情况检查了一次。
  2、做好春节党风廉政工作。
  完成情况: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发出廉洁过节提示短信。
  3、做好局2016年度大会的筹备工作和慰问帮困。
  完成情况:召开了局2016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慰问帮困工作,局领导走访慰问了部分退休干部,召开了局退休干部活动组长和党支部书记会议。
  4、做好有关文字和信息撰写工作。
  完成情况:做好全省“关注森林”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典型材料、全市农业工作会议典型材料、县农林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撰写,对 2016年度信息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优秀信息员进行了表彰、上报两办信息。象山农林微信公众号发布12期,发布微博信息25条,编辑象山农林1期。
  5、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春节值班安排工作。
  完成情况: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象山县农林局标本兼治遏制较大及以上农林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排好春节值班工作。
  6、做好县“两会”的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县“两会”和春节的环境宣传工作。
  7、安排好2017年县领导接访的陪访安排。
  完成情况:因2017年县领导接访安排未下达,故陪访未安排。
  8、完成潘贤等三位同志事业单位录用上岗工作;完成2名编外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完成人事劳动年报;完成行政人员一次性奖金、年休假补贴、预发目标考核奖金核算;完成退休人员工资调标,对生活费补贴和单位福利补贴标准的调整;组织开展干部任用选拔“一报告二评议”工作。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局系统“双对”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2、组织开展备春耕和安全生产检查。
  3、做好有关文字和信息撰写工作,部署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做好县“两会”的相关工作。
  二、计财科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局系统日常会计核算、经费报销等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1月份会计核算、经费报销及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做好各预算单位支出计划、专项拨款文件审核。
  完成情况:加强与县财政局协调,完成各预算单位日常支出计划审核及2016年度部分专项预算指标转挂及下拨工作。
  3、完成2016年度部门决算,建立2017年度新账并完成帐务结转。
  完成情况:完成2016年度部门决算,建立2017年度新账并完成帐务结转。上报2017年专项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及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4、做好2017年预算协调和上年未支出预算资金的结转、拨付工作。
  完成情况:加强与县财政对接,协调2017年预算安排和上年未支出预算项目资金结转等工作。
  5、完成林曙光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
  完成情况:针对《象山县农林局原局长林曙光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加强与县审计局协调沟通,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落实。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局系统日常会计核算、经费报销等工作。
  2、做好各预算单位支出计划、专项拨款文件审核。
  3、完成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及市林业行业财务决算。
  4、完成局及下属预算单位专项预算指标调整。
  5、部署县农林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6、完成林曙光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及情况汇报。
  三、法制与森林资源管理科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对失败农户、乡镇进行核对、修正。 
  完成情况:完成对813户失败农户的分乡镇梳理,并反馈给各镇(乡)农办进行修正。
  2、做好农村换届期间山林纠纷案件调解工作。
  完成情况:密切关注山林纠纷案件,接受了东陈乡东湾村与乌岩村、东陈乡旦门村与新桥镇山头旺村山林权属纠纷的群众来访,对权属进行查询,政策进行解答,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3、做好湿地管理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与相关部门对接,了解掌握湿地管理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上报市林业局。
  4、做好县法制办法制考核相关材料。上报市、县法制工作年报。
  完成情况:完成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台账并通过县法制办考核。上报市农业局和县法制办2016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年报。完成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方案。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的扫尾工作。
  2、做好2016年度因林地征占用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年度变化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3、做好我县生态安全(林业)指数项目(林业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数据的收集及填报工作。
  4、做好第20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四、产业科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园区项目验收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4个县级精品园项目验收工作,其中贤庠枫康水果和泗洲头横诚树莓精品园通过验收,涂茨藤盛和东陈样样红精品园正在整改中。
  2、完成高塘岛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投标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象山县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塘岛)试点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及项目协调会议纪要。
  3、完成农业设施用地审核备案管理文件下发并启动试点培训工作。
  完成情况:起草、完善“关于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设施农业用房整治方案”等文件。
  4、启动“象山县农业循环经济产业联盟”成立调研工作。
  完成情况:走访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农业循环经济产业联盟构成框架。
  5、做好相关考核、材料总结和项目经费拨付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单位年度考核、乡镇考核等工作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编写工作,下拨县级特色农业精品园项目补助经费150万元。
  6、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考核,举办西瓜高产栽培技术培训会。
  完成情况:完成基层农技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19名,取消考核人员1名。举办西瓜高产栽培技术培训会,67名西瓜种植户参加。
  7、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认定,制定出台《象山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及《农业产业技术项目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经公开遴选、专家审核,确定县成人教育中心等3家单位为2016-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同时制定出台《象山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粮油、柑橘、畜牧等3个产业技术项目实施方案。
  8、筹备第八届中国余姚·河姆渡农业博览会。
  完成情况:完成第八届中国余姚·河姆渡农业博览会展示展销, 组织5家企业参加。
  9、做好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补充申报工作。
  完成情况:推荐宁波兰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为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候选。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省级农业“一区一镇”项目申报工作。
  2、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申报和认定;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预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
  3、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绩效考核。
  4、启动高塘岛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投标工作。
  5、下发农业设施用地审核备案管理和整治办法文件并做好相关工作。
  6、加强企业调研与服务工作。
  7、编制2017年我县农业对外合作项表。
  五、经管科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土地确权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拨付土地确权第一期工作经费42.39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土地确权行政村351个,开展率93.10%,完成承包地测绘户数84782户,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197789亩,完成比率90.03%。 
  2、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3个险种,新开发2个险种,实现保费1862.67万元,比去年增加24%;全年共理赔1716.96万元(其中种植业716.76万元,养殖业1000.20万元),并及时提供进行考核。同时,做好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与市协调办衔接工作。
  3、做好村级财务公开检查工作。
  完成情况:做好1月20日村级财务公开检查工作,据统计全县50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505个做到公开(西周文岙村未公开),公开率99.80%。组织人员抽查了涂茨镇、大徐镇、贤庠镇和黄避岙乡等镇(乡)的17个村,市农业局抽查了大徐镇的三角地村和海口村。
  4、做好“三资”管理检查工作。
  完成情况:组织人员于1月10日-17日赴18个镇、乡(街道)以抽查的形式,检查了72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和基层权力运行情况。
  5、完成2016年度农经年报统计工作。
  完成情况:2016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2.61亿元(经营收入14777.21万元,增长率34.23%;发包及上交收入6654.8万元,比去年增加3.74%;投资收益2238.13万元,增长率137.67%;补助收入28897.44万元,增长率-27.64%),比去年增加2.08亿元,增加比例19.75%。村级总支出13.33亿元,比去年增加10.07%。
  6、做好经营性主体各类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年报统计工作。组织宁波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理事单位参加宁波市联合会理事会扩大会议。
  7、其他工作。
  完成情况:做好墙头镇蔡家岙村沈成柱与沈守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处理工作。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各镇乡(街道)土地确权各项工作,未完成外业测绘的村继续做好外业测绘工作,已完成外业测绘的村将进入公示确认阶段。
  2、参与做好村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3、根据市下达的2017年农保政策,与人保、太保做好部署协调工作。
  4、完成2016年度村级财务结转的指导工作。
  5、指导相关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市级林业示范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并完成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减负担降成本的调研。
  六、行政许可科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农林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公开工作及休息日的值班工作。   
  完成情况:1月份,受理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共149件,办结审核、审批149件,其中即办件148件,承诺件1件,按时办结率100%。即办件包括木材运输证11件和森林植物检疫证137件;承诺件林地审批1件。节假日值班按时到岗到位。
  2、开展对象山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选址论证和石浦镇沙塘湾村规划评审以及东陈乡三坪采石场采石占用拟用林地勘测等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对象山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选址论证和石浦镇沙塘湾村规划评审以及东陈乡三坪采石场采石拟占用林地勘测等工作。 
  3、做好对2016年度办件量统计上报,并做好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对2016年度办件量统计上报,并完成2016年度许可档案归档42卷。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农林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公开工作及休息日的值班工作。
  2、就我县2017年重点工程拟需占用林地建设项目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同。
  3、对2017年度县重点工程拟占用林地单位和木材运输大户进行走访、服务项目对接等指导工作。
  4、加强对动物防疫条件核发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一律不予核发。
  七、畜牧兽医总站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岁末年初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
  完成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全县13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及多个集中型地埋式沼气池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做好2016年度生猪人工授精良种补贴核对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2016年度生猪人工授精良种补贴核对工作。
  3、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安全工作。
  完成情况:加强活畜禽调运管理,落实畜禽出栏产地检疫,规范检疫程序。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摸底检查了现有冷鲜禽经营的农贸市场16个,经营摊位(批发、零售)63户,活禽销售摊位82户,商超单位7家。严格落实索票索证管理和进货查验制度、下架销毁管理制度,杜绝冷冻禽以及禽制品来源不清、检验检疫证明缺失等问题,依法依规打击无检疫证明、无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把牢产品“入市关”。及时召开畜牧兽医员和基层“两员”会议,重申“六条禁令”,进一步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要求乡镇与养殖户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4、继续做好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
  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免疫周报表”,对临界或超出免疫保护期的畜禽及时落实补免措施,冬防期间共免疫鸡6.96万羽、水禽19.8万羽、鹌鹑等其他禽类2.1万羽、生猪7.31万头次。强化养殖环节、交易市场及环境的H7N9监测,共采集36个养殖场和5个农贸市场751份血清及对应拭子、环境样本140份。经检测,样本均为阴性。同时,联合县卫生局加强对养殖户、经营户、兽医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监测工作。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2、做好屠宰环节2016年11-12月无害化处理资金拨付工作。
  3、做好2016年度五色评估考评。
  4、做好关于张计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处理工作。
  八、林特中心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今冬明春绿化地段落实、技术指导等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彩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起草工作。
  2、督促各镇乡街道做好2017年度“一村一树”项目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协助县农办完成2016年度“一村一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各乡镇街道2017年度“一村一树”项目上报工作。
  3、做好殷夫公园森林科普馆项目和2016年度宁波市美丽森林村庄建设项目验收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殷夫公园森林科普馆项目和2016年度宁波市美丽森林村庄验收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
  4、继续做好柑橘产销及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完成情况:今年全县柑橘总产量9.8万吨,截至1月23日,已销售9.51万吨左右,较去年减10.8%,尚有0.29万吨杂柑未销售。温州蜜柑已基本售罄,红美人优质杂柑已销售98.0%,销售量1030吨左右,销售均价达到45元/公斤,大棚设施栽培果销售价格50-60元/公斤。春香已销售320吨,销售均价达到9元/公斤,其中大棚设施栽培果销售价格10-12元/公斤,露地果销售价格6-8元/公斤。
  5、做好科技项目验收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2012年市农业科技重点攻关项目《柑橘杂交育种关键技术集成及新品种选育示范》和2011年市农业科研攻关项目《柑橘根域限制栽培技术研究及示范》验收。
  6、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及除害工作。
  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已清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面积19489亩,砍伐松疫木10011株,烧毁疫木、枝桠618吨,分别占应清理面积和清理株数的84.1%和78.5%,其中丹东、爵溪、贤庠等10个镇乡(街道)已完成疫木清理任务。
  7、在松林重点保护区松兰山旅游度假区开展松材线虫病免疫防治工作。
  完成情况:松兰山海滨旅游度假区松林重点保护区松材线虫病免疫防治工作由楚天生物防制公司承包,计划注射免疫制剂2.8万瓶。截至目前,已完成免疫防治任务60%左右。
  8、开展红火蚁疫情专项调查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省农业厅、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红火蚁疫情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对象山影视城、大目湾新城、天安路等7个重点区域排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共计调查面积6690亩,未发现红火蚁疫情。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开展春季绿化造林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等服务工作。
  2、配合县住建局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
  3、做好果树种植技术指导和红美人、春香等优新水果苗木销售情况调查,协调做好县内春季各类水果苗木调运工作。
  4、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及除害工作,做好松材线虫病免疫防治工作。
  5、开展外来造林苗木复检工作。
  九、农技中心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冬季作物的生产技术指导。
  完成情况:加强冬春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抓好以施肥除草、清沟排水、保温防冻等为重点的越冬作物田间管理工作,先后赴西周、贤庠、鹤浦等乡镇检查指导。
  2、开展2016年农综开发第二批项目(大徐、高塘)县级评审。
  完成情况:1月5日,组织县财政、发改、水利和国土部门专家对大徐和高塘两个乡镇的两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县级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区面积分别为2800亩和3500亩,总投资约945万元。
  3、完成黄避岙湖头塘、高塘岛珠门塘和泗洲头苏岙片三个粮食功能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县级验收。
  完成情况:1月13日,组织县财政、发改、水利和国土部门专家对高塘岛乡珠门塘和泗洲头镇苏岙片进行了县级验收并同意通过验收,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4、继续做好甘蓝、茄果类蔬菜等作物的病虫监测。
  完成情况:开展甘蓝、茄果类蔬菜等作物的病虫监测。大棚蔬菜病害轻发,草莓、茄子灰霉病等零星发生,露地蔬菜、春花作物病虫轻发。完成16年度业务总结。
  5、完成单位相关考核任务,配合局机关开展春节慰问等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单位相关考核任务、民主评议党员、春节慰问、春节期间值班等工作。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抓好当前农作物安全生产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
  2、开展备春耕生产调研及准备工作。
  3、启动2017年补贴面积调查工作。
  4、完成春耕种子供应调运及种子质量检验工作。
  5、启动20个土壤污染防治省控点田间基础设施建设。
  6、启动新一轮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粮功区建设规划。
  十、检测中心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监测计划。
  完成情况:撰写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印发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种植产品定量检测1000批次,大塘港瘦肉精检测1200批次,同泰屠宰中心瘦肉精检测700批次,每个镇乡街道种植产品快速检测600批次。
  2、开展畜禽产品和草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完成情况:联合农技中心、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总站赴墙头、新桥、定塘、东陈、鹤浦等地开展畜禽产品和草莓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等内容,督促农户做好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做到产地合格准出。
  3、开展绿色食品新申报和续展认证工作,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调查。
  完成情况:对象山曙海大白鹅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进行现场检查,对象山茅洋南充茶场绿色食品续展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调查,上报象山乌紫杨梅、象山柑橘 、象山枇杷 、象山白鹅 、象贝母五个产品。
  4、做好春节前农产品监测工作。
  完成情况:开展农产品专项抽检38批次,其中草莓11批次,蔬菜21批次,柑橘6批次,农残检测合格率100%;做好土肥检测工作,本月共检测土壤样品9批次。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召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2、做好象山农安监管微信公众号试运行。
  3、开展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开展无公害认证资源调查。
  十一、森警与巡查大队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森林消防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本月接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起,均为村民煤灰堆和烧垃圾;完成丹东街道河东村游步道和定塘镇大湾山变电所引水上山工程验收工作;积极做好春节森林消防备战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领导责任,抓紧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安全。发放小红旗8000枚、红袖套600只、护林员和扑救队员装备200套、二号工具200把等各类森林消防物资。组织开展三支县级森林消防扑救队伍的扑救战法、避险自救等安全知识培训。
  2、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清网行动”和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完成情况:对县内各野生鸟类重点栖息地开展巡查,尤其是对野鸭、鸳鸯栖息地开展了重点巡逻。救助放生猴面鹰2只,画眉鸟4只。本月行政立案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起,违法运输木材 1起,罚款共计13500元。
  3、做好110社会应急联动及信访工作。
  完成情况:本月处置应急情况52次。其中县110社会应急联动出警17次,出警208人次。完成省局转办的贺苾程非法持枪狩猎案。
  4、监督管理。
  完成情况:协助林地审批踏勘2次;检查木材加工企业9家;监查15株古树名木。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期各项工作,开展森林消防应急培训。
  2、继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清网行动”。
  3、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十二、农业执法大队
  (一)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绿剑”冬季专项执法行动。
  完成情况: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投入品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企业24家。开展节前草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草莓生产主体13家。对高塘岛乡柑橘三唑磷残留超标情况进行调查,责令生产者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对鹤浦镇蚕豆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将线索移交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继续开展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
  完成情况:指导督查各镇乡(街道)开展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
  3、做好柑橘种苗的检疫监管工作。
  完成情况:开展柑橘种苗产地检疫25.6亩,产检橘苗87万株,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2份。
  4、督查柑橘黄龙病疑似病株除治工作。
  完成情况:在鹤浦、高塘岛、石浦、东陈、茅洋等乡镇开展柑橘黄龙病防控1.72万亩次,完成全县柑橘黄龙病疑似病株除治工作,砍除疑似病株2005株。
  5、做好植物检疫新平台的更新、完善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植检web平台的更新,植检员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完成2016年植检各项统计报表及网上录入工作。
  (二)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开展“绿剑”春季专项执法行动。
  2、指导各镇(乡)街道开展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
  3、开展柑橘种苗市场检疫工作。
  

                              象山县农林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