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88/2017-13361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03-16
县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徐永辉副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工作职责。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工作列入分局对各所、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各科室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在本科室队符合公开要求的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日内,通过内网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上传附件)将信息在外网上发布,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分局公开信息的审核管理,各科室队对本科室队提供的政府信息准确性、合法性、可公开性、上报及时性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列入分局对各科室队的年度考核任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相关工作负责人均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并在全局会议上进行了布置以及工作职责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 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外网、公示栏、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169条,其中,县政府外网信息255条,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外网信息146条、省工商外网信息25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2条,拥有关注人数602个,在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31条,拥有粉丝数2357个,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设立公示栏,八个基层所(分局)共计约45平方米,主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收费、处罚等情况。机关相关科室、各基层所(分局)还结合实际工作,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药品安全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期间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概况、政务动态、领导活动、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企业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微博、微信、政府外网等渠道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网络平台在线申请11件,信函申请7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市场管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方面内容,公众的知情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本年度无依申请不予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也不存在因未按规定公开而被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创新。
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在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的同时,突出便民、利民原则,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要立足市监职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执法行动以及反腐倡廉等紧密结合。
二是拓展优化公开内容,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公开重点,以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市监机关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强化整合规范,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变化,积极对涉及市监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科学整合,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工作。
三是探索新途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要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发挥政府网、局外网、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等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附表:象山工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4 |
单位负责人:石岳吉 审核人:林振明 填报人:严海
联系电话:65720080 填报日期:2017.3.16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