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350/2017-109140
人事任免
2017-04-25
县交通运输局
主动公开
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指挥部:
因人事变动等原因,现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林曙光(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主任:张尔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张赛君(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佳翔(党委委员、副局长)
屠华萍(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旭春(副局长)
吴志杰(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海江(总工程师)
成员:陈志友(行业管理科科长兼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丽华(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练 煜(建设管理科科长)
肖方刚(县交通质监站站长)
费 翔(县运管所副所长)
钱 挺(县公路段副段长)
顾增利(县港航局执法科科长)
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陈志友兼任,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事宜由安全监管科全面负责。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局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向上级部门汇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确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措施;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局属各单位及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协调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企业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 6. 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7. 承办局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局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8. 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将各成员职责分解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林曙光:1.全面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2.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系统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重大决策和投入发展规划时,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与安全监管经费;5.主持召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布置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及善后处理工作;8.督促分管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尔一:1.协助局长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2.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工作;3.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检查;4.召开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例会;5.协调处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6.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投入经费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赛君:全面负责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佳翔:协助局长负责公路段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华萍:协助局长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内综合治理、事故责任调查、问责追究等相关工作。
副局长赖旭春:协助局长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志杰:负责物流园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总工程师蔡海江:负责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陈志友:协助张尔一副局长全面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刘丽华:协助陈志友科长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练 煜:协助赖旭春副局长做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肖方刚:协助蔡海江总工程师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费 翔:协助张尔一副局长做好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钱 挺:协助李佳翔副局长做好公路段安全生产工作。
顾增利:协助张赛君副局长做好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