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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楼海波)
发布日期: 2017-06-22 14:3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楼海波)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 年 7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土地面积

房产面积

备注

1

楼海波

茅洋乡上缸厂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批准拨用/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住宅

140.00

61.89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017 6 22日至 2017 7 12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茅洋乡便民中心

联系电话:59189919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