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烈 (1888—1950) 字汉屏。早年曾任宁波市警察局第四分署长。1924年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三期,历任东三省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副官、黑龙江省公署咨议官,后赴广东任连长。北伐胜利,任宁波防守司令部参议。时《时事公报》以直言时弊遭封闭,周尽力斡旋,使复刊。后弃政经商,创办象宁轮船公司,自任经理。嗣又任宁波通商银行经理、宁波冷藏公司董事长、宁波商会会长、象山县银行董事、鄞县参议会议长、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等职。西安事变前夕,钱业界青年,因研读毛泽东著作等书刊被捕,拘于警局,时称“宁波七君子事件”。经其多方营救,仅一人送苏州反省院,余皆获释。1948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留甬,并协同组织“宁波地方公益协进会”,维持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