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160583/2018-133440
工作进展
2018-11-27
丹东街道
主动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成果,着力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三清践廉”工程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意见》(县委办〔2018〕4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县委办〔2018〕77号)精神,现就深化推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通过厘清“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机制配套,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更加明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二、基本原则
1.村民自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框架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依法依规开展村民自治。
2.依法管理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省、市、县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和保障农村“小微权力”运行。
3.便民利民原则。既要全面确权和控权,又要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权力清单要简要明晰,制定规章制度要实际实用,设置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4.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
三、主要任务
1.编制“农村小微权力清单”。以县新版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为基础,根据街道村(社区)实际梳理整合村级(社区)事务,设置特色清单事项,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编制形成形成“一村一单”“一社一单”,实现“权力事项”全覆盖。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农村形势任务变化,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清单于法周延、于事周全。要根据清单内容,修订完善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作实现流程化和规范化,便于村干部“看图做事”、村民“照单监督”。
2.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紧密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农村小微权力事项名称、明晰权力实施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界定报备范围种类。推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核、限时办结”工作模式,精简权力运行环节和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推动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3.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围绕县级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街道监督、村监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三级监督网络,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运行。依托村级“三资”、小型工程、产权交易等监管平台和“三务”电视公开平台,实现全程监管、全面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委督导作用,深化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扶贫帮扶、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管理办法,对违反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推动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实施步骤
1.前期组织筹备(8月-10月中旬)。根据县级文件精神,广泛征求街道各职能办公室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村级组织事务事项,制发《丹东街道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分类专项培训,将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纳入村干部轮训内容,按照村主要干部、村级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文书、出纳、代理会计、联村干部、职能办公室等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确保群众百分百知晓,村干部知清单、懂程序、会操作。
2.全面推进实施(10月下旬-11月下旬)。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贯彻落实工作。村委会负责“小微权力”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梳理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村监会重点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的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反映报告。
3.定期督导“回看”(12月起)。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纪工委重点加强对村监委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各职能办公室对“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对口指导和专项督查,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推行工作,把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列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要工作,并同步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纳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社区(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监会作用,明确“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任务,确保所有村(社区)于10月底前实现“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
2.突出宣传引导。要把小微权力清单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打造“村民说事”2.0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通过展板、墙画、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促使讲规矩、用规矩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共同的良好习惯。重视示范点的培育和作用发挥,选择性创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示范村(社区),起到以点带面、辐射推动作用。注重挖掘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3.注重工作实效。推进解决农村权力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关注点从事的流程转向权的监管,切实提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小微权力晒到村,便民服务送到家,办事环节连成线,腐败风险控到点,实现改革实效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附件:丹东街道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
中共象山县丹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