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精准发力补短板,奋勇争先当标尖,完善港口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航运业竞争能力,保持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实现了港航工程项目建设的扎实推进和港航事业的总体稳定。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港航指标完成情况
1.运力和运输量情况:全县货运总运力为103.7万吨,同比增长22%。水路货运量为2615万吨,周转量为298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和15.5%。水路客运量102万人,周转量为323万人公里,同比增长18%和减少2%。实现经营收入9亿元,上缴税收2400万元,同比增长57%和135%。
2.港口吞吐量和规费情况:完成吞吐量1120.9万吨,同比增长7.3%。规费收入299.1万元,其中货港费276.5,船检费22.6万元。
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共计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02件,其中行政许可16件,其他审批件286件。行政处罚案件10起,罚没款37.7万元。
4.船舶检验情况:船舶签证点共检验船舶116艘,同比增长2.5%。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改革,港航管理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将全局11项行政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清单,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全覆盖,其中2项事项“零上门”。同时,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至船舶检验服务,成立了宁波象山联合船检工作室,在船检申报、证书发放等方面推出了“两项制度、四个创新”,受到了上级肯定和船东好评,并被推荐作为省市港航、交通审批服务改革典型进行推广。
二是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组建象山县交通集团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优化水路客运资源配置,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启动了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吸收兼并象山县水上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完成了兼并方案、岗位设置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报县国资部门批复。
三是推进机制体制创新。编制出台《象山县岸线管理办法》和《象山县港航局小型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我县港口岸线和港航小型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编制出台《象山县港口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象山县渡口安全突出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我局预案的层次和我县港口、渡口应急管理水平。
四是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为加强港口危货企业标准化建设,在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积极向外借力,推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外包,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安全检查、培训教育等。继续推进智慧港航建设,将渔山、檀头山等偏远海岛的12个视频点位接入港航视频监控中心,切实提升了港航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2.稳步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石浦港主航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资5861万元,为年度计划100%,炸礁、清礁工程全部完成,分别为19.73万立方米和22万立方米,航标工程完成6座灯桩的水工建筑物施工。配套锚地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为年度计划80%,完成了地勘、扫测、工可批复等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石浦镇开展了石浦港清淤工程,完成了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审批和项目EPC招标工作,于年内开工,现已完成开渔节应急工程铜瓦门外航道和水产城码头疏浚、对面山子堤施工、黄沙岙储泥坑吹填20万立方米。
二是推进民生和养护工程建设。开展陆岛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提升行动,全年完成投资450万元,为年度计划100%,共建成改造码头五座,新建渡亭四个,更新渡船一艘。推进年度养护工程建设。开展年度养护工程建设,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完成了象山县石浦水上客运中心码头平台维修及绿色通道立项,完成了港航巡逻艇码头改造成的施工方案评审,完成了石浦港航道跟踪监测和专用航标抛设工作。
三是做好临港项目审批服务。配合经济开发区完成大中庄5000吨级码头前期,开工建设;西泽3000吨级战备滚装码头前沿水域疏浚清障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及爆破作业许可;协助鹤浦供销集团1万吨级码头项目完成省海港委组织的岸线合理性评估;鹤浦水湖涂5000吨级码头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配合开展LNG、石浦引航站、东海兴业等项目选址和前期对接工作。
四是抓好县专项工作。根据县“全域旅游”工作要求,完成对客运场站的三处旅游厕所改造和两处旅游咨询点设置并通过验收,配合旅委开展《象山县旅游交通规划》编制。根据“县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度”工作要求,指导开展浙江省海洋运动基地(亚帆基地)、半边山游艇,檀头山旅游码头的前期审批工作。
3.扶优做强,航运业发展稳中有升。
一是加强行业政策扶持。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其中发放航运业优惠政策补助资金93.1万元,水路岛际客运燃油补助资金167.1万元,渡口补助资金41万元。同时争取政府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使用应急转贷资金1.2亿元,使用担保资金5180万元。通过上述政策落实,我县航运业发展软环境得到了优化,增强了企业在我县发展的信心。
二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开展水运企业分级分类评定工作,对全县14家航运企业进行现场考评,12家企业达到3A级标准,2家企业达到2A级表标准。开展企业自有运力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开展整改。开展了年度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核查,共检查企业16家、船舶119艘,年审率100%。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帮助协会完善内部机制,引导协会更好地协调企业、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一年来,县水运协会通过组织开展远程培训招聘船员、组建新船试航队伍、举办强化本质安全主题文化沙龙、组织安全体系内部交叉审核和开放式安检等活动,为县内各水运企业缩减了经营成本,提升了船员素质,强化了安全管理能力。在行业文明创建上也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创建省最美丽码头2家,市级文明码头1家,市文明客船2艘。
4.狠抓监管,安全生产保持局面稳定。
一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全县16家水运企业、23家港口企业和5个渡口镇乡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督促港航企业内部及渡口镇乡、渡口村、渡船签订责任状,做到了层层传达、层层落实。
二是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根据《港航系统安全隐患检查计划》,以水运业年度核查、安全生产月、港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十九大安保等活动为抓手,深化开展港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17人次,检查港航企业647家次、渡口乡镇及渡口经营单位49家次、在建水运工程13家次,共排查隐患958条,发布经营资质预警警告6个,约谈企业2家,截止年底整改942条,整改率98.3%。
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海上交通运输“一打三整治”,牵头联合海事、边防及属地乡镇街道,对前期排查出的30艘“三无”船舶进行强制留港停运,通过政策宣传、上门解疑、资金补助等措施的落实,有20艘船舶完成了自行拆解,消除率达82.3%。开展涉港涉海违法建筑物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立案查处码头非法经营行为7起,罚款32.7万元,拆除或去功能化非法码头、作业点37处,拆除吊机13台、浮码头16座,完成黄沙卸载点整合6处,已完成整体整治率75%。开展石浦港“平安渔港”创建,划定“海上斑马线”,发布“斑马线”航行通告221次,建立渔村、渔船、客运站三方沟通协调机制,消除渔船占泊客运码头隐患,编制《水路客运安全辨识手册和评估指南》,提升水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5.提升效能,港航队伍形象得到提升。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和打造“港航铁军”活动为平台,组织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祭扫烈士墓、参观爱国教育基地、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力求学习教育做细做实、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思考,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此外,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展了港航青年读书会、孙茂芳“五小”服务、老干部慰问等,充分展现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良好风貌。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员招聘和干部提拔,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5名,选调事业人员1名,推荐县管副职后备干部4名,选聘中层副职2名。制定工作人员“双对、双排”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完成了党组织、党员信息更新维护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工作。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全年预备党员转正1名,新发展预备党员1名。抓好结对共建,根据县“千名干部驻百村、一线蹲点破难题”活动部署,做好与贤庠镇海墩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开展村道改建、“剿灭劣v类水”、村干部队伍建设、党内生活开展等工作。深化开展 “孙茂芳式五小”志愿服务和美乡村行活动,与岑晁村党支部结对开展了困难党员慰问、党建基地建设等活动,促进共同成长、共同提高。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意识。配合县委巡查组开展集中巡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对巡查组反馈的5大方面15项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责任分解,整改以来,行政处理1人,集体廉政谈话2家单位,个人廉政谈话12人。加强系统内正风肃纪力度,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内部正风肃纪检查,对3名工作人员作出问责处理。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2018年我局工作思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的主要矛盾,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方略、新任务、新举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解决港航工程建设、行业升级、安全监管、制度创新、干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港航事业创新、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开创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新局面。
2018年主要目标是:
1.完成石浦港主航道一期工程炸礁、清礁和航标分段验收。石浦港清淤工程年内完工,计划投资4500万元。
2.促进全县水运运力规模稳中有升,新增规上企业1家,力争2家,新增运力10万吨,达到110万吨,货物运输达到2915万吨,货物周转量343亿吨/公里,货物周转量保持10%以上的速度增长。全年营业收入10亿元,上缴地方税收2500万元。
3.全县进出港口货物吞吐量力争达到1300万吨以上,完成港口危险货物申报250件。
4 .继续推进涉港违建项目“三改一拆”行动,实现圆满收官。巩固“一打三整治”工作成果,保持“三无”船舶整治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
5.行业安全局面稳中趋好,各项安全事故指标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
6.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构建起有效的保廉体系,完成行业文明创建任务。
为全面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在具体措施上要落实五个抓。
(一)抓投入,加快提升港口基础功能和服务民生能力。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石浦港主航道一期工程,完成炸礁、清礁和航标工程验收工作,同时根据檀头山临时倾倒区扩容的进展,适时启动航道疏浚工程,投资2000万元,争取启动后3个月内完工。完成石浦港清淤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二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圆满收官陆岛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金高椅汽渡码头改建工程,总投资1212万元,完成其他项目的绩效审计工作。完成石浦客运中心危房改造工程,拆除危房约750平方米,新建一座候船大厅及配套办公用房等,计划投资2000万元。完成巡逻艇码头改建工程,计划投资400万元。三是继续做好涉海项目审批和指导。抓好大中庄码头建设进度和安全监管,开展鹤浦水湖涂码头、半边山游艇码头、建业船厂舾装码头、正源电厂升级改造的前期审批,力争开工建设,协助供销集团办理完成岸线审批,协助荙博䔪和杭钢富春码头办理交、竣工验收等手续。
(二)抓服务,努力促进航运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升级。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好航运业优惠扶持政策和燃油补助政策,按期发放补助资金。同时,结合我县水运实际,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加快构建现代水运体系,增强我县航运企业竞争力。二是提升企业管理规范化程度。一方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另一方面结合水运企业年度核查、经营资质预警和专项检查等,继续开展企业分级分类评定工作,进一步深化航运业分级分类管理与保险、金融等业务挂钩机制,确保企业管理有新的突破,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继续抓好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文明创建。倡导港航企业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完成水路诚信企业清理审查和复评工作,创建省级水路诚信企业1家、市文明码头1-2家。
(三)抓监管,切实维护行业规范运营和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执法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涉港涉海违法建筑物“三改一拆”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办法,确保涉海涉港违法建筑物“三改一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巩固海上交通“一打三整治”工作成果,对全县“三无”船舶继续开展跟踪排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艘,拆解一艘”,让“三无”船舶在我县水路运输市场无立足之地。二是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辖区水上客运特点,做好春运、国庆等重要时段的水上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做好开渔节等重大活动期间港航维稳安保工作,确保不出事。三是推进智慧港航建设。计划完成县内渡口和客运码头的视频监控点位安装,并开展县内大中型港口码头、主要港口危货码头等社会视频点接入港航视频监控中心管控,争取实现港航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抓改革,着力提升港航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增加“最多跑一次”行政服务事项比例,逐步实现由“最多跑一次”到“零上门”办理,同时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多角度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深化船检服务制度改革。依托“宁波船检象山联合工作室”,争取将船舶建造检验、船用产品检验等纳入工作室业务范围。同时,在落实好船检“两项制度、四个创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服务模式,争创全省最美品牌。三是继续深化岸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象山县岸线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岸线的管理,逐步实现岸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常态化,并推动《象山县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
(五)抓队伍,全面加强港航队伍作风建设和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全县港航系统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二是抓好执行力建设。深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和“双对”、“双排”工作,并督促下属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改善工作作风。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和各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把从严管干部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在干成事的基础上确保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