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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441X/2018-134309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机构

石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石浦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各村、社区、各驻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精神,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政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推进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通过“源头治理、疏堵结合、落实长效”等措施,全面深化“治污水”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石浦、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
  (二)创建计划及标准
  创建计划:到2019年6月底,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创建标准: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
  (三)实施范围及重点
  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范围为全镇所有行政区域。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月—2018年12月)
  2018年工作的重点就是在完成全镇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清单,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纳管、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二)创建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
  石浦镇根据辖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推进情况,向县“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县“五水共治”办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市“五水共治”办再组织复验。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6月)
  解决我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提高我镇水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厂网并举”的原则,编制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布局,重视区域衔接,预留设施建设用地。(牵头单位: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
  新建门前塘工业污水厂、科技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石浦兴港污水处理厂,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根据专项规划,细化年度建设计划,及早启动前期工作,落实项目选址,做到“厂网有效衔接”。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的地块不得纳入土地开发对象。(牵头单位: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完成时间:参照年度目标进度)
  (二)全面推进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及整改
  石浦镇根据城乡空间布局,以相对独立的排水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辖区划成若干排水调查区域,制定排查计划,组织开展调查。(牵头单位:镇五水办;责任单位:镇农业办公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发展服务办公室、渔港管委会、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各河长;)
  全面清查区域内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水设施现状,编制普查技术报告。污染源调查重点为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各类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现状等情况。排水设施调查重点为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平面位置、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埋深、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缺陷类型、等级和雨污混接情况。对在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通过局部整改解决的立即实施整改。(责任单位:镇农业办公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发展服务办公室、渔港管委会、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各河长)
  (三)分类处置开展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的原则,实施区域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城镇污水未纳管排水户、住宅小区(农村)可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部分排水户、住宅小区(农村)因特殊情况内部无法实行雨污分流、列入三年内拆迁计划的,采取外部截流方式进行截污纳管改造。(责任单位: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渔港管委会、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镇农业办公室)
  按照“应纳尽纳、全面收集”的原则,加快污水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应纳尽纳,新区建设必须雨污分流。新建住宅阳台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接入室外污水系统;屋面雨水管应独立设置,接入室外雨水系统,严禁其他任何废水排入。对在建或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加强雨水系统处理。(责任单位: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
  全面开展已建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
  (四)规范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和沿河拆违工作
  根据《全省入河排污(水)口标识专项行动方案》(浙“五水共治”办发〔2016〕26号)要求,坚持分类处置原则,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根据其类型,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对保留的入河排污(水)口实行统一标识。(责任单位:镇五水办、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各河长)
  对于沿河违建集中区域,结合“三改一拆”、“双清”等行动,通过“以拆代截”的方式,杜绝违规排放污染物。对于工业低小散行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区块以及“三合一”企业,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落后产能淘汰等行动,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建立负面清单,集中整治一批、淘汰一批,减少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浦分局、镇发展服务办公室)
  (五)健全完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染排放的监管。对于应当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浦分局、县环保局石浦分局、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抓好已建管网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养护,建立管网养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养护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责任单位: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各职能科室要承担起创建“污水零直排区”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好辖区内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
  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等职能科室修编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负责做好垃圾中转站的污水排查、管网养护等相关工作。
  县环保局石浦分局:负责河道水质监测、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排水设施运行监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镇农业办公室:做好辖区河道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入河排污(水)口和建设工地违法排水行为;牵头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场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牵头做好全镇海淡水养殖治理工作,督促养殖场(户)有效处理养殖废水。做好晒鲞行业的排污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镇发展服务办公室:牵头做好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内部和工业小作坊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工业企业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浦分局: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小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衣等小行业以及所属菜市场、废品回收行业等污水管网排查工作,督促各行业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负责做好河道两岸违章建筑的清除工作。牵头做好客运场站、汽车维修单位、洗车行业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客运场站、汽车维修单位、洗车行业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做好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及幼儿园内部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牵头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医疗废液应按国家规定规范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石浦分局: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三产行业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
  渔港管委会:牵头做好星级宾馆、景区、农家乐及农家客栈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星级宾馆、景区、农家乐及农家客栈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牵头做好小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衣等小行业以及所属菜市场、废品回收行业、商务宾馆等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各行业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做好小餐饮等小行业的截污和雨污分流。
  县国土资源局石浦分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完成排水治理工作,做好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石浦镇水务有限公司:协助编制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制定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改造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制定城镇排水设施长效运营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小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衣等小行业的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
  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做好创建“污水零直排区”资金保障工作。
  镇宣传办:做好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是“治污水”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推进落实。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单位要明确创建计划,深入细致作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条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项目表要清单化,时间表要具体到月,责任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精准发力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补短无遗漏,举措有实效。
  (三)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河长制,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管理体制。细化河长职责,落实“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及长效管理。
  (四)强化技术支撑。积极采用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截污纳管效果。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污水管网及入河排污(水)口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动态更新。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有关职能科室、单位要将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有力推进。镇“五水共治”办、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主要牵头科室,要围绕计划目标、工程质量、时间进度、长效管理等重点,会同镇纪委、水务公司通过现场督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加强行业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六)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有力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推进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附件:1.石浦镇“污水零直排区”领导小组
  2.石浦镇污染源问题整改清单

 


  石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石镇政〔2018〕14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