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单位:
《象山县“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象山县“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宁波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速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雷厉风行抢建设”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原则,聚焦制约城市发展、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真抓落实,着力解决“久拆不动”、“供而未建”、“建而不快”问题,着力提升建设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全面落实“围挡”整治抢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要把握“抢机遇、抢人才、抢项目”主基调,全民动员,全力推进,全域治理,切实转变作风。重点抓实抓好以下三大专项行动:
(一)克难攻坚、拔钉清零专项行动。围绕征收拆迁项目,找准原因,统筹梳理,强化联动,合力破难,着力解决难点卡口等重大问题,夯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久拆不动”、“拆而不净”拔钉清零,保障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提效。完成国有土地“久拆不动”拔钉清零房屋征收项目2个,集体土地“久拆不动”拔钉清零房屋征收项目2个。
(二)提速开发、加快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地块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剖析“供而未建”、“建而不快”原因,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合力攻坚,持续发力,着力破解项目报批、征收拆迁、管线改迁、地块开发、项目建设及协同协作等难题,全力以赴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开发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速提升我县城市建设品质和群众生活环境质量。通过促动工、收回和司法处置等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完成(开工或收回土地)“供而未建”建设用地项目28个,加快建设“建而不快”工程项目4个。
(三)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专项行动。以助推项目建设、提升文明形象、美化城市环境为目标,通过文明施工、绿色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重点做到工程围挡牢固整洁美观,公益广告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立面安全网围护干净;现场堆场整齐,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运输车辆冲洗,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形式统一、外观整洁;拆除施工洒水降尘;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路面整洁交通畅通;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等。根据围挡标准图集施工,提升围挡品质。实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三、实施步骤
(一)责任落实阶段(3月16日前)
阶段工作目标:建立征迁项目“久拆不动”、建设用地供而未建”、工程建设“建而不快”项目责任清单,制订推进实施方案。
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针对征迁项目“久拆不动”、建设用地“供而未建”、工程建设“建而不快”及施工现场环境问题,制订推进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整治办根据前阶段排摸梳理情况,建立“久拆不动”、“供而未建”、“建而不快”项目责任清单。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17日—5月31日)
阶段工作目标:“久拆不动”征迁地块、“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建而不快”工程项目得到有效解决;施工现场环境明显提升。
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照责任清单,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加大服务保障,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环节,要倒排时间,全力以赴,克难攻坚,拔钉清零,加速“久拆不动”征迁项目、“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和“建而不快”工程项目问题有效解决,加速项目推进及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全面落实“围挡”整治工作。整治办加强督查考核,对整治不力、问题反复、进度长期滞后的,要跟踪问责,及时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阶段工作目标:形成“克难攻坚、拔钉清零”、“提速开发、加快建设”和“文明施工、绿色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总结“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形成的良好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动工作成效。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乡(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开展“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实施工作。
(二)县发改局:负责市、县重点项目的督查,协调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卡口、节点等难点问题。
(三)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土地储备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和协调保障工作。
(四)县环保局:负责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
(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开展盘活利用和处置工作。
(六)县规划管理中心:负责涉及征迁项目拔钉清零、建设用地加快开发、工程项目加快建设的规划监督管理和保障工作。
(七)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的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具体实施工作。
(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国有土地征迁项目中违法建筑拆除。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的行业监管;负责县本级交通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
(十)县水利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的行业监管;负责县本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工程项目交通设施的加快建设和交通组织的保障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爆破审批、消防审批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县法制办:负责征迁项目拔钉清零的行政复议以及法律业务指导。
(十三)县审管办:督促、协调相关行政审批简化提速工作。
(十四)县棚改办:负责棚改已签约区块的拆除;牵头协调棚改区块拔钉清障工作;负责棚改区块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招商工作。
(十五)县征收办: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拔钉清零。
(十六)县城投集团:负责自行建设城建项目的加快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具体实施工作。
(十七)国网象山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工程加快建设加快迁改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挡”整治抢建设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发展做出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发扬雷厉风行的作风、钉钉子的精神,统筹部署整治行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工作目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推进措施,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联络沟通和宣传报导等,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制订相应的推进实施方案。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信息报送、会商会审、分级协调督查考核制度,积极跟踪督查、指导服务,对照责任清单,进行月对账、季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开展约谈。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镇乡(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打好整治攻坚战。全面认真梳理排查,将所有“久拆不动”征迁项目、“供而未建”建设用地及“建而不快”工程项目统一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建立“一项目一方案一攻坚小组”,分类施策,做到监管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对于整治不力的责任主体通过信用扣分、通报批评、重点监管、挂牌督办、上限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直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渠道,定期报道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群众投诉需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象山县国有土地上“久拆不动”拔钉清零房屋征收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2.象山县集体土地上“久拆不动”拔钉清零房屋拆迁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3.象山县“供而未建”建设用地提速开发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4.象山县“建而不快”工程加快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