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学年度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10:41 信息来源:象政发〔2018〕86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结合我县教育资源现状及布局调整计划,现就2018学年度我县中小学校招生作如下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830人(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数),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二、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835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为100%。

三、高中段招收新生预计408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收新生预计2045人,职业高中(含中专、技校)招收新生2035人(其中县内招生1882人,县外计划安排153人)。今年初中毕业生4142人,升学率为98.5%,普高与职高比例继续保持1:1左右。

四、加强中心城区和石浦镇中小学招生管理。今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67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250人; 石浦地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08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35人。县教育局和石浦镇政府及下属学校需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制订中小学招生办法,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和石浦地区学校的非正常跨区招生。

五、加强其他镇乡(含爵溪街道)学校招生管理。各镇乡政府(含爵溪街道)和学校要根据本镇乡(街道)、本学区的学龄儿童数、小学毕业生数,妥善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尽量把学生招收在本镇乡(街道)、本学区中小学就读,全额完成招生任务。在教育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尽可能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晓塘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定塘初中就读。涂茨镇、黄避岙乡小学毕业生升入大徐镇殷夫中学就读。

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义务段学校要控制好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初中一年级新生班额控制在45人内。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全县招生工作保持良好秩序。


附件:象山县2018学年度招生计划表(略)

象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