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9 10:51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8〕81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8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68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6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努力创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加快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民行动。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运行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完善城乡联动机制,做到农村、城区协同推进,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注重源头管控,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应用再生资源再生利用、生物处理、清洁焚烧等新技术,采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效益。

——坚持要素保障。坚持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加快形成具有象山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模式。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配套设施,提高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以法治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共治机制。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一三五、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和市政府五年(2018—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的任务要求,积极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收运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治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七大专项行动。通过三年努力,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实现“一年一跨越、三年全面决胜”的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促使源头分类投放习惯养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浓厚,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能力增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到2018年底,中心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60%、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增长率控制在3%之内。到2019年,中心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全县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标准建设。修订完善全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纳入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安排布局、用地和规模。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各地垃圾产生总量、垃圾成分,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各个环节的专项设施建设计划。加快形成“前端源头分类精准化+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的闭环式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区制度,研究制定《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明确分类方式、投放责任区、操作技术、管理要求、资源利用等分类标准政策,推进分类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构建激励与约束并行的分类长效机制。

(二)强化源头分类。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景区等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面2018年底前达到50%,2019年底前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管理”等模式,按“一次四分法”方式,深入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内容,以“干湿分开”为重点,推行“二次四分”分类方式,引导农户按“会烂和不会烂”分类投放,推进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资源化利用。做到宣传发动、设施设置、收运作业、指导监督四项措施同步到位,强化入户指导、桶边督导、激励引导,促进源头精准分类。

(三)完善收运体系。积极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收运处理一体化,推动收运专业服务向小区延伸,实现“集、收、运”物流链的无缝对接。配足配齐全密闭、低噪音、外观标识统一的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积极应用新能源车辆。推进智慧环卫建设,推广应用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提高运输调度、线路安排等智能化水平。强化餐厨垃圾统一收运,落实合同管理、收运联单等制度;推行“集中转运为主、分散转运为辅、直运为补充”的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运模式。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集日制度。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培育1到2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落实政策,鼓励企业回收生活垃圾中的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按城区每1000户、乡镇每2000户设置1个回收网点的标准,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装修建材、家居家电、信息产品、快递包装等专项回收。建立健全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每个居住小区、每个村要落实集中投放点,各镇乡(街道)至少落实1个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中转场地,推进综合利用。制定其他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理方案,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运。

(四)推进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化循环改造,统筹推进水桶岙静脉产业园,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净化中心、建筑垃圾处理厂等6个项目,提高终端处理能力。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中转分拣或利用、渣土泥浆陆上消纳场所等设施。对全县现有2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提标改造,增设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分拣车间、分类转运、渗滤液处理厂等设施,中心城区新建2座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中转站。对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处理站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完善污水收集池、分拣仓等设施,出台有氧堆肥处理技术标准,提升处理效果。合理配套配足分类收集桶、分类收运车辆等分类设施。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大型宾馆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规划初步设计方案中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中转设施等技术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也应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

(五)开展源头减量。开展“光盘”行动,每年创建省级文明餐饮示范点3个以上。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大型电商企业等,开展废弃包装材料回收减量试点工作。开展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各类批发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果蔬集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大型宾馆、饭店及餐饮行业集聚区开展餐厨垃圾减量专项治理。

(六)达标示范引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工作, 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村达标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力争达标率80%以上。积极开展市级、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示范样板,强化示范带动, 2018年创建生活垃圾示范小区4个,示范村15个,示范学校、机关各2个,成功创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2019年创建生活垃圾示范小区10个,示范村30个。2020年创建示范小区15个、示范村50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市创建任务。

(七)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培训活动,组建垃圾分类知识宣讲队伍,开展进小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宣讲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宣讲培训基地,开设分类体系展示、互动体验、科普宣传、废物再利用制作等平台,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印发入户指导手册,制作宣讲片,加强“象山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的网络宣传功能,在医院、学校、车站、公园、广场、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区,设置分类垃圾桶,投入公益广告,面向全社会开展系统性持续性宣传,构建大宣传、大宣讲格局,不断提高全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力量服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学校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八)创新运行机制。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政府采购服务、分类合同管理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吸引社会力量、专业企业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宣传策划、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回收利用等工作实行服务外包。探索智能化管理方法,引进实力浓厚、技术力量强的企业投入智能分类设施,推行智能分类试点,提高源头户分类的精准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绿色账户”,落实积分兑换奖励措施,鼓励居民自主参与。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环卫部门等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以物业、社区、业委会、志愿组织、企业主导的各类垃圾分类运行机制,形成垃圾分类“象山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垃圾分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力量,搭建专项工作班子,实行实体化运作,统筹谋划、具体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县级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关系全局、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及“产生量多收费多”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垃圾收费政策,逐步建立差别化收费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入户指导、源头减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纳入经费列支范畴。

(三)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美丽集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考核内容,做到指标、技术、责任、政策、投入、措施、监管“七到位”。制定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各镇乡(街道)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居委会、物业、村委会的落地责任。公共机构、物业公司及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商场等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职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问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附件:1.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2.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略)

        3.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七大专项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略)

        4.象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