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385/2018-115773
人事任免
2018-09-03
县民政局
主动公开
丹东、丹西街道党工委,石浦镇党委,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1〕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的意见》(县委办〔2011〕150号)文件精神,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了24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予以明确:
录用易沈威、伊芦芦、吴琼瑶、李炜、欧丹、王胤、史敏辉、戴海敏、王郑靖、陈甜妮、余赵瑜、周亚亚等12名同志为丹东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录用史小军、朱超、俞圆、俞梅、李晓晓等5名同志为丹西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录用芦松芝、王花花等2名同志为石浦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录用王贝尔、夏挺、王露露、林晓静、裘晓波等5名同志为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上述人员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三个月期满后,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正式任职。如考核不合格,不符合任职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望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石浦镇和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接此通知后,按照县委办〔2011〕149号、县委办〔2011〕15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象山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