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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53/2018-75171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18-09-0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加快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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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加快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扶持办法》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象政办发〔2018〕95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制订背景

自2016年创建象山柑橘(红美人)公用品牌以来,我县红美人柑橘知名度越来越高,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种植规模越来越大。2017年,全县红美人柑橘栽培面积达8500亩,实际投产2000亩,分别占全省的40%和70%以上;市场平均售价60元/公斤,橘农亩均收入达到5-10万元,最高可达20万元/亩,比种植普通柑橘翻了10倍以上;年产量2000吨,实现产值1.2亿元,以不足2%的投产面积实现全县柑橘产业40%的产值;2018年我县红美人柑橘仍保持成倍增长态势,但市场价格会回落到合理区间,优质优价、品牌溢价等趋势将更加明显,全县栽培面积预估可达1.3万亩,投产面积5000亩,产量近5000吨,产值有望突破2.5亿元。但随之而来的,我县红美人柑橘产业面临着一系列内忧外患,主要体现在省内外红美人竞争日益激烈、经营主体品牌和业务素质总体遍低、商标品牌依然杂乱零散、行业产销不够规范有序、红美人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等,为确保我县红美人柑橘发挥先发优势,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订了《加快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扶持办法》。

二、制订依据

《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8〕35号)

三、主要内容

1.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对县农林部门建立的柑橘种质资源保护圃、杂交育种研发圃及无病毒采穗圃,在通过年度考核验收后,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及省级品种审(认)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2.无病毒苗供应补助。对集中连片且标准化应用无病毒苗木繁育技术的示范基地,授予县级柑橘无病毒苗木繁育定点基地,优先享受我县最新柑橘品种推广及无病毒苗木繁育任务。从县级定点基地购买并在县内种植(嫁接)的无病毒柑橘苗(穗),对新发展面积5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的种植基地,给予奖励每亩500元。

3.示范样板橘园建设。鼓励发展高标准的红美人示范基地,对新打造的规模化集聚、标准化生产、设施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品牌化经营的示范样板橘园,可享受县级精致农业示范园项目政策。县级农林部门每年进行“最美橘园”评选,筛选出当年品质最好的3个红美人生产基地,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并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品质示范样板。

4.科技创新团队培育。鼓励科技协同创新,组建县级柑橘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每年给予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开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大力度培育柑橘乡土专家,根据技术水平、诚信经营等综合标准,县级农林部门每年评选“最美橘农”5个,给予奖励0.5万元/个,并优先参加柑橘人才进修、职称评定等。

5.产后服务体系构建。建立健全红美人柑橘果品产后服务体系,完善“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对经营主体购置产后净化、分等分级、冷链保鲜、商品包装等设施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经县政府同意可实行“一事一议”扶持政策。

6.流通营销市场开拓。鼓励企业加大对红美人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的投入,对引进国内外知名果品营销、策划团队发展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投资合作费用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县政府同意可实行“一事一议” 扶持政策。

7.鼓励统一品牌包装。鼓励企业以“母子商标”的方式使用“象山柑橘红美人”公用品牌标识和包装箱,经自主申报,由农林部门核实后并下达包装箱补助计划,按照标准规范统一定点单位设计制作包装箱,根据实际供应数量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