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爵溪综合市场、象山县石浦菜场等四家农贸市场被认定为浙江省乡村放心农贸市场

近日,经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审并报请省政府同意,认定象山县爵溪综合市场、象山县大碶头菜市场、象山县鹤浦综合市场、象山县石浦菜场等四家农贸市场为2018年度浙江省乡村放心农贸市场。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是省政府十方面实事工作之一,为巩固提升农贸市场改造成果,进一步推进和延伸民生市场建设,新一轮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于2017年开始,我县城区蓬莱菜场 、中心菜市场、 汪家河菜场、城东市场等四家农贸市场,于2017年度被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浙江省城区放心农贸市场。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巩固前一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形成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推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和业态创新,推进乡村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真正让老百姓长期受益。

新一轮放心市场创建按范围分为城区农贸市场和乡村农贸市场,城区农贸市场指设区市城区中心范围内的农贸市场以及县(市、区)城关街道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其它农贸市场均为乡村农贸市场。《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考评标准(试行)》,分城区和乡村两个标准,分别考核。考评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80分(消费环境放心15分、食品安全放心25分、管理服务放心15分、诚信经营放心15分、价格计量放心10分),网上检查10分,社会化调查10分。符合考评标准的基本条件,且得分85分以上,认定为省放心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