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资讯>公告公示>规划审批
中共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县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9-01-08 14: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县委部署,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县委第二巡查组对县规划管理中心进行了巡查。2016年11月3日,县委巡查组向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巡查组反馈的5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责任分解,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中心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中共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落实县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并召开中心巡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和整改落实情况推进会,全面部署开展整改工作。同时,专门成立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副主任为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组织相关科室(下属单位)逐项研究部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通过规划管理中心上下共同努力,巡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人事调整,中心党组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成立县规划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小组强化执纪问责,明确县规划管理中心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按照《象山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问责1人,对下属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经常性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没有发现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纪律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政治纪律执行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党组班子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落实巡查整改及相关纪律、决策落实,深入学习《象山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象山县规划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担当意识。成立县规划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小组,强化内部监督,开展内部检查,没有发现相关问题。二是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对中心城区开展分区域、网格化每天上下午两次巡查,节假日不休,坚决拆除违法建筑,严厉打击违建行为。三是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党员”评选活动,通过前期支部推荐、民主测评、党组审定,目前已评选出规划管理中心最美党员4名,后期通过政务微信、微博、网站开展最美党员典型事例宣传。结合“两学一做”开展党员《负面言行提醒本》专题学习讨论,坚决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释放健康向上的“正能量”。

  (二)针对党纪党规学习频次不高,积极性不够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班子、全体党员、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柳小平作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主要领导带头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榜样》等视频,组织党员干部开展 “四讲四有”讨论2次,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群、视频影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已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8场次,确保党纪党规学习入脑入心。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执行”,责任传导还不严欠实问题。一是党组专题研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范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强化党组主体责任。11月3日,11月10日,12月26日,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县委巡查情况,布置落实中心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中心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廉政谈话,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1月29日、11月30日党组书记牵头赴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对院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明确要求院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工作人员之间要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召开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全体干部职工巡查整改动员大会,传达县委巡查组巡查意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把压力传导至每一位干部职工。12月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委巡查组巡查结果,并就巡查整改任务进行布置落实。启动问责程序,12月26日就巡查整改问题再次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对县规划设计院时任院长给予中心内部通报批评问责。二是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对象的宣教警示、谈话沟通,全面梳理2016年度涉规划行政复议诉讼案例,目前未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情形。

  (二)针对中心本级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关于2013年转嫁经费支出问题。转嫁经费支出问题已在2014年完成整改,不再发放任何费用,并注销了账户;编外人员年收入实行总量控制执法人员节假日、双休日补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车辆购置问题按县车改办要求,已上交县机关事务局,并完成过户手续办理。

  (三)针对下属“两院”的指导、管理、考核较为松弛,“两院”的财务收支等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1.针对下属“两院”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规定减少大额现金支付,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定条例》按制度进行规范报销,公务接待参照《象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并加强抽查力度,整改期间未发生类似现象。

  2.针对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严格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建立公务接待“一月一汇报”制度,下属单位将每月接待费用明细上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建立院长、会计、出纳审核把关制度,业务招待餐费严格实行“一餐一结”和“四单合一”报销制度;会务报销和小食堂接待外客须提供接待审批单。

  3.针对县规划设计院擅自核销应收款项问题。已对相关财务人员作出调整,并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同时明确杜绝擅自核销应收款项行为,对因合同金额变更、项目取消、合作单位倒闭等原因涉及冲销账款的,严格按县国资局及财政局等有关规定进行执行。

  4.针对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工程变更手续不规范问题。当时建设工程、装修工程的变更情况与相关主管部门做过对接,发改、国资等部门未要求审批和办理备案手续。因政策变动,现正按要求补办工程造价决算手续。

  5.针对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购置资产、房屋出租不规范问题。房屋出租不规范问题将待本次出租合同到期后,以公开招投标形式规范租赁。目前县规划设计院电脑、办公用品,县测绘设计院3D激光扫描仪、测绘作业车辆采购、南方SDE-230、铭子通MZT-200M、拓普康 GPT3002LNC等产品采购等严格按照《象山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暂行办法》和《关于象山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采购审批手续。

  6.针对下属“两院”经济责任制考核欠严,对绩效年薪超发问题纠正不坚决问题。下属县规划设计院绩效年薪超发问题,在县委巡查组巡查前已落实整改,并收回多发资金;县规划管理中心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6年度下属“两院”薪酬考核办法,与县国资局对接后明确规范下属县规划设计院、县测绘设计院薪酬待遇,严格对照经济责任制薪酬待遇有关规定要求。

  中心组织财会人员参与《财会基础知识》培训1场,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级有关财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抓好技能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提升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中心财务人员下“两院”指导2次,抽查下属单位的内控制度、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经营活动2场次,未发现违反相关财务制度问题,并对县规划设计院财会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

  (四)针对县规划设计院个别业务经营不正常,存在廉政、经营风险问题。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此类事情不会再次发生。县规划设计院已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正建筑设计院签订了书面合作协议,做到两方合作权责利明确,控制经营风险。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县规划设计院领导干部配备未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问题。

  不符合县编办[2011]32号规定,没有履行县规划设计院班子成员任免报批程序,已在2015年底整改到位,做到严格按照选聘程序开展中层干部选聘、报批。

  (二)针对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够问题。

  完成了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的谈话100余人次,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所思所想,按照程序新提任5名中层干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四、关于作风建设及贯彻上级规定精神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职能科室协作配合意识欠强问题。

  中心主要领导在局例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多次强调,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并在巡查开始前即完成了浙台(象山石浦)合作区分局、规划编制中心、区域科、西周规划管理所等科室负责人的调整,相关科室负责人能做到快速适应新岗位,工作没有再出现推诿现象。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行政能力相对较弱问题,及时调整相关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提升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针对担当意识弱化问题。

  领导干部带头认领年度工作,按照计划逐月对账销号,严格执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工作,各科室建立月度计划上墙对账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担当服务意识。一是创新服务方式精准服务工业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规划编制、规划条件提供、方案审查、竣工测量、规划核实”五提前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容缺受理服务,放开相关技术指标,积极推行并联审批,着力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二是做好重点工程大平台大项目服务。强化主动服务,累计开展重点工程随访9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塔山路区块改造、青草巷区块改造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模拟审批,方案审批在方案设计前期提前介入,缩短项目办理时间20%左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批评教育。通报会风会纪情况2次,批评教育干部职工8人次,做出问责处理1人。

  针对违章建筑查处漏管现象,出台《规划监察大队问责办法》,明确监察大队队员岗位职责,如出现漏管现象的将按照办法严肃处理。同时主动出击,在以往以道路两侧巡查基础上,深入住宅小区内部进行巡查,确保巡查无死角。

  (三)针对服务指导基层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镇乡街道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了500户村居民建房,现场抽查了90户。办理农转用规划选址意见28个,共计面积1.5万余平方米,做到每个项目都指定专人现场踏勘指导。二是加大帮扶力度。组织开展“规划大讲堂”4次,发放《农房设计图册》3000余册、《象山县公共建筑指导手册》900余册,打造象山乡村风貌特色。三是新组建贤庠、西周规划管理所开展零距离帮扶指导。在做好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的同时,强化企业服务,主动下企业走访30余次,完成企业方案审查10家。经多次踏勘对接已为贤庠镇东方工业园区2家企业补办规划核实手续,并对另外8家企业提出经济有效的补办建议,因业主补办意愿不高、消防间距整改不到位等原因目前尚未办理规划手续。四是全力推进完成三测合一工作。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乡镇、部门、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截至目前,共承接不动产测绘项目1250余件次,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余件次,规划复核、竣工测绘等项目80余件次。实现所有测绘事项服务收费下降25%,目前已惠及全县1400多户群众,为企业节省测绘费用18万元。

  (四)针对存在个别违反“四条禁令”问题。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组建纪律作风检查小组,强化内部执纪检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五、侵害基层群众利益及其他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投诉处理效率不高问题。一是今后将加强与投诉、举报人的沟通交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其了解规划、关心规划、支持规划工作。同时完善“信访结案销号”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和建议,11—12月,规划管理中心共接到投诉电话21件次、书面信访件3件、网上民生回应贴子18件,均由专人及时回复。二是不断加大民生规划研究力度。象山县养老设施专项、殡葬专项规划、象山县标识标牌专项规划已获县政府批复,全面启动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开放空间及文体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积极参与旧城改造,推进棚户区改造区块规划研究,四个棚改地块的规划研究全部取得研究成果,为下步旧城区品质提升指引了方向。老城区控规已获县政府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中心城区交通治堵五年行动计划成效明显,城区道路畅达性得到明显提升。

  (二)针对规划前瞻性研究及宣传力度相对不足问题。一是加大规划前瞻性研究力度,完成县域总规评估,基本完成“多规融合”工作,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启动美丽集镇规划建设,强化城市设计引领,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集镇。起草出台《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风貌引导的意见》,开展中式民居设计大奖赛,编制《象山村(居)民建房指导手册》第二版,开展中式民居建设的试点,引导建设具有本县特色的乡村传统建筑,积极推进美丽村庄打造。在已设立规划研究中心基础上,配齐配强科室工作人员,引进规划专业在读博士生,整合力量完成《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研究》、《城市化背景下我县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初探》、《规范引导影视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影视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关于将象山纳入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的规划设想》等一批研究成果,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基础保证。二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规划宣传月”集中宣传效果良好,城乡规划展示馆开馆以来接待访客3000余人次,9月以来共在《今日象山》头版刊登规划规划成果宣传6则,向公众发放规划宣传图册10000余份,改版后的《象山规划》微信公众号访问量达到了2万多,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规划大讲堂、微博传统媒体等平台强化规划宣传。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积极认真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解决不收兵。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建章立制,建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加快美丽象山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65652775;邮政信箱: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邮编:3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