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溪街道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部署,爵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以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大提升为主要内容,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平安爵溪建设,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摸、检查、整治和全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工作,有效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地。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扬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的工作精神,以最扎实的作风、最集中的精力、最有效的措施推进百日大会战行动。切实根据爵溪实际,把“严整治”和“优服务”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和“长效监管”结合以来,努力解决我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中的重、难、热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爵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爵溪街道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海成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丁华担任,党工委副书记谢晓强、办事处副主任史久磊、人武部长杨光、派出所负责人冯立营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线分管领导和驻爵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所,谢晓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史久磊、杨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小组:

(一)排查登记组:由史久磊任组长,成员为王丹丹、徐素琴、郑晓笑、市场监管所干部1名,主要负责企业名单的核对、梳理和底数汇总工作。

(二)整改组:由谢晓强任组长,杨光任副组长,成员为由龚立海、汤明江、郑敏、林卓、俞益斌、朱一、杨善建、余宗武、常波、任玉林、刘恒、郑建军、消防中队队员1名(机动)、城管中队队员8名、市场监管所干部2名、服务公司专家1名等24位同志组成,负责指导各战区搞清危化品使用种类、数量、存储等情况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三)保障组:由谢晓强任组长,冯立营任副组长,成员为林卓、张奇彪、向忠健、陆勇,严格按照“十二个一律”,对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敷衍整改、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立案处罚、停产停业、拘留、谈话教育、停水、停电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

(四)督查组:由周善西任组长,谢秀东任副组长,成员为钱瑶群、应珞、陈肖依,按照“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四大战区的排摸和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科室、部门及干部,实行通报批评和问责。

(五)培训组:由杨光任组长,成员为林卓、朱一、杨善建、刘恒,负责专办成员的业务培训,依托街道安全生产宣教基地,会同相关专家做好两小企业和使用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宣传组:由欧郑任组长,成员为李瑾、郑琳瑶,负责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标语、微信、报纸、电视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百日大会战的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百日大会战的良好氛围。着重宣传企业主动整改、迅速整改、有效整改的典型事例,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曝光。

(七)材料组:由杨光任组长,林卓任副组长,成员为朱一、单旭东、吴小萍,负责与应急管理局、县专班办进行工作对接和上情下达工作,做好相关文件起草、总结提炼和数据、材料上报工作。

(八)后勤组:由称丹波任组长,成员为张渊、伊丽娜,负责百日大会战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主要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主要范围为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同时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摸、摸清底数。开展“两小”企业排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战区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作用,逐村逐企进行拉网式排摸,建立“两小”企业清单和动态排摸机制。根据爵溪企业分布情况,成立龙溪、玉泉、瀛海、外围(含开发区及朝阳塘)四大战区(附件2),分别由四名党政领导担任战区负责人,实行战区负责制,主要负责战区内企业排摸、整治及相关资料汇总工作,督促战区内干部积极推进百日大会战行动;各战区以村(社区)网格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上报工作,即填写两小企业及使用危化品企业排查表(附件3);联企干部根据新调整联企名单,开展所联企业的地址、名称和厂区内租赁企业等方面的核查工作。(2019年10月22日前完成)

(二)认真核查、重点监管。在“两小”企业和危化品使用单位全面排摸基础上,专办对排摸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使用危化品作为生产原料或在其他生产环节中经常使用危化品的企业,查清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和生产工艺等,建立“一企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根据核查情况,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依规确定相关单位为重点消防单位,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备案,纳入日常重点监管。(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聚焦问题、严格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两小”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使用危化品场所违规住人;是否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是否存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不好用;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和违规使用危化品;是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是否存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危化品使用企业是否经过安全评价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县应急管理局,提请县政府统一挂牌督办。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抄告制度,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隐患及时抄告相关职能单位,接受抄告的单位要及时处置。(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十二个一律”措施。即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生产加工区或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 的(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同时要坚决采取停建、停电、停供、扣押等强制执法措施,确保有效整治。(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做到从严查处、从重处罚。(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

(五)加强培训、注重实效。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和“两小”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实行分级分类培训,集中组织所有危化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安管员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并建立制度。(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要制作简明易懂的培训教材,对“两小”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工作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四懂三会”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现企业各类人员培训率100%。(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

(六)狠抓教育、落实责任。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配备安管员或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以诚信管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

(七)强化安评、管住源头。建立开设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安全负面清单,年底前危险性较高、使用量较大或使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企业要完成安全评价。2020年6月底前所有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要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今后,凡新设立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都要进行安全评价。(2020年6月25日前,分阶段推进)

(八)严格标准、改善条件。着力改善安全技术条件,研究提出危化品使用企业更严格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安全技术要求,探索实行重点企业、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时监控,并严格控制危化品使用量,严格落实操作现场监护规定。(2019年12月27日前)严格执行“两小”企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建筑设防等级,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生产加工与储存区之间要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少于2个,窗户、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时,应确保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2019年12月27日前)严格设施配备,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独立式烟感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019年12月27日前)扎实推进无违建单位创建,坚决整治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2020年1月15日前)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一律予以淘汰。要加大“低散乱”整治力度,切实整治一批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两小”企业。推动“两小”企业进区入园。(分阶段推进)

(九)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应急所的人员配备按任务重的不少于5名、其他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标准,配足配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确保监管执法力量与本区域任务相适应。(2019年12月27日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体制机制顺畅高效。(2019年10月27日前)强化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装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分阶段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两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设立以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的专职网格员,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培训。(2019年12月27日前)深入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强化各类预案管理和预案演练。(2019年12月27日前)

(十)加强研判、严控风险。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并治理重大风险和隐患。严格执行《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定期组织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每月进行会商,根据本辖区新增企业、流动人口变化、危险品进出量、违章搭建情况、新增特种设备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等,加强风险研判,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2019年10月份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当前街道十分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工作联动。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与县级各部门的业务对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组织、上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三)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自查自改义务,根据整改要求主动落实整改。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街道督查组将对各战区和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干部,要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四)充分宣传发动。充分动员和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要发动基层和社会组织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

(五)注重长效管理。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的好做法,梳理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制度,固化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及安评、技改、进区入园等源头管理方面的做法,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本次阶段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结束后,转入一种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的工作状态,持续有效整治重点突出问题。

请各战区于2019年10月22日前将排查表报至排查登记组王丹丹处(手机:13858229706,639706);10月第3周起,每周一、四上午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至材料组林卓处(手机:13486475710,635710)。


附件:1.爵溪街道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名单;

2.战区划分及成员名单;

3.象山县“两小”企业及使用危化品企业排查表。




中共象山县爵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