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15:09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9〕56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象山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现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制定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目标,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登高望远、远近结合、务实可行、创新方法,努力编制一个顺应新时代要求、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发展规划。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倒推,对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科学安排,推动象山高质量发展,又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拉高标杆找差距,针对问题出思路,抓住关键补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2.坚持区域视野和立足象山相统筹。既要落实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等战略,也要发挥象山优势特色,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融入区域合作,提升区域竞合能力。

3.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着眼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建设,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支撑性发展平台,建设标志性工程项目,实施关键性政策举措,改善兜底性公共服务。

4.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管用相结合。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又要突出规划约束力,科学测算目标指标,做深做实工程项目,充分论证政策举措,使规划可操作、能实施、易评估,做到虚实结合。

5.坚持统揽全局和多方参与相联动。既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以发展规划统领各类规划,确保战略目标、重大任务、重要布局等协调一致,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集中全社会各界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全县规划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全县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落实好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政策举措,为各类规划编制提供总遵循。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要求,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重大平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加强与发展规划衔接,针对重大区域战略、特定领域,提出思路举措。

(二)聚焦六个“重大”。将打造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方向,充分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等战略机遇,突出象保合作区、经济开发区、影视文化产业区等重大平台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建设,积极融入南湾新区发展,梳理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补短板项目,研究提出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创新性改革举措和关键政策。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资源要素为支撑、金融为血脉、其他政策相协调,保障各类规划顺利实施。要统筹做好“十四五”资源要素平衡测算,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需要较多能耗指标、环境指标、用地指标和财政资金的项目,要做好充分论证,加快前期工作。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响应需求。敏感项目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评估。

三、工作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衔接国家、省、市总体安排,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

印发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集思广益,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和咨询会。做好对上衔接汇报,争取重大诉求纳入上级《基本思路》。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启动“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工作,结合规划前期研究成果,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向专家学者、企业家、老同志等广泛征求意见。分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镇乡(街道)、园区意见建议,修改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报县委县政府。

(三)规划《纲要》框架拟定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

制订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扎实开展《纲要》框架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纲要》框架的重要指标和发展平台、工程项目、政策举措。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纲要》框架。配合做好县委《建议》起草工作。

(四)《纲要》(草案)形成和审议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初)

根据县委《建议》,组织编制起草《纲要》(征求意见稿),同步开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形成《纲要》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提交县人代会审议。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创新、密切配合,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纲要》编制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区域和空间规划由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要领导要主动承担“十四五”规划编制总牵头人的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按任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深化研究论证。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深化县情认识,抓住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提出对策举措科学合理。要坚持精准分析,算好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平衡账,提出目标切实可行,确保项目工程落地有保障。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发挥智库、专家、学者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为县委起草《建议》和《纲要》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注重协调衔接。各类规划要同步启动、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形成规划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能、着眼全局,提前系统谋划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口衔接,积极争取我县重大发展诉求列入上位规划,为后续项目审批、资金支持、要素保障提供支撑。要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统一规划管理,形成规划“一个体系一张网”。

(四)落实工作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规划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班子,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队伍。加强编制人员专业培训,充分利用县内外人才资源,开展多方协作,提升规划编制水平。要按照总体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人。县发改局要加强对规划研究、编制等全过程的督查,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任务分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