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工作小结
完成百名法治督察员聘任公示;完成“三项制度”及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做好省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实地督察迎评工作;完成法治象山简报第6期编发;做好2019年度各项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调研;做好2019年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及2020年改革思路,完成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法治影响中国”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做好局办公软件采购统计工作;完成2020年预算基础库更新工作;完成第三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智慧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宁波市社区矫正信息化业务培训会;会同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解决涉渔、就学和非公经济营商领域中的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执法难题;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件,受理2件,审结案件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维持1件;牵头处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参加省行政复议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培训工作;完成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复议培训工作;完成宁波广播电视台“三服务追梦奔跑”——走进象山“首违免罚”专题报道工作;完成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牵头梳理“首违免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象山县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第二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完成全县行政机关合同自查工作;组织《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参与县对镇乡(街道)、部门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参加市商务局贸易救济工作培训;参与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行动法规技术组工作;为直排大塘港定塘淡水养殖塘退养工作方案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完成“12•4”宪法宣传周宣传策划工作;完成政协提案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反馈工作;完成旭拱岙村、溪里方村法治现场教学点的解说词撰写工作;完成法治场馆鹤浦南田县衙建设收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骨干调解员的集中培训;指导象山安徽商会建立新象山人民调解委员会;走访调研司法所、部分调委会和新成立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撰写相关调研文章;撰写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完成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投诉件处理工作;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录入工作;组织中心人员及律师赴象山某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完成本年度法律援助案卷检查和系统平台案件电子扫描工作;上报本年度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例及信息素材;完成中心季报及第四季度舆情分析报告;继续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检视、调研交流、政治素质评价等材料收集上报,做好每周一次学习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收集整理上报以及党员学习情况抽查等工作;做好党建工作,完成法律服务行业支部改选、退休干部支部改选,做好象山振兴法律服务所党支部成立工作,做好2019年度党建工作台账整理,完成县直机关工委对我局党建工作督查;做好志愿者活动工作,完成2019年全年度志愿者活动数据录入工作,完成机关工作人员人均25小时志愿活动;做好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等筹备工作;做好本局2020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完成市局对我局2019年度工作考评自评工作;完成编制系统自查迎检工作;开展司法所中层竞聘的相关工作;完成干部转任的考察工作;检查双对系统及学习考试完成情况;完成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评价指标。
2019年11月份,公证处办证140件,收费 9.61万元。8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5家,办理各类案件192件,业务收费225.56万元。3家基层法律顾问共担任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8件,业务收费62.08万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350人次,其中来电咨询128人次,来访咨询222人次,接待涉法涉诉116件,涉及163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31件,群体性案件4批,涉及125人次,共挽回经济损失达55.71万余元,刑事援助案件17件,电话回访2件。
十二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对乡镇街道目标管理法治政府考核(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2、做好法治浙江满意度测评法治集中宣传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3、做好2019年度法治象山、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4、做好省对县、市对县法治考核相关准备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5、做好法治象山简报编发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6、配合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组来象实地督察工作(倪海龙、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7、继续做好2020年工作思路调研(马宁、办公室);
8、对局“四个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马宁、办公室);
9、对局“两转变、两提升”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马宁、办公室);
10、组织一次司法局工会活动(马宁、办公室);
11、做好司法新职能专题材料编写工作(马宁、办公室);
12、做好“两强三提高”资料报送工作(马宁、办公室);
13、完成对省厅、市局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马宁、办公室);
14、完成省厅政法经费保障报表测试工作(马宁、办公室);
15、组织参加临海监狱2019年度监地协作工作座谈会(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6、组织开展第四季度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动态分析工作(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7、组织开展第四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8、做好电子脚环租赁合同的解约及设备移交工作(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19、做好2020年度社区服刑人员意外综合保险和社会组织参加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议的续订工作(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20、完成2019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及年报填报任务(张健、社区矫正管理局);
21、继续做好复议应诉常规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22、继续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案件的相关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23、完成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24、完成档案装订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25、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视频资料点评准备工作(倪海龙、复议应诉科);
26、做好宁波日报对象山“首违免罚”宣传报道工作(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7、做好《今日象山》“首违免罚”专版宣传报道工作(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8、做好2019年度全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倪海龙、行政执法监督科);
29、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0、做好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1、完成对《象山县城区排水许可实施办法》制定后评估工作,撰写并发布评估工作报告(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2、发布第三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3、抽查全县镇乡(街道)、部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4、继续为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和技术保障(谢敏、政府法律事务科);
35、做好市对县普法考核工作台账(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6、做好乡村法治现场会的接待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7、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8、做好“12•4”宪法宣传周大型“法治集市”活动32个部门组织协调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9、做好涂茨小学“宪法进学校”活动开展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0、做好“律之行”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1、做好法治场馆鹤浦南田县衙正式开馆对外开放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2、做好线上线下宪法及法律知识竞答工作(高素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3、起草《象山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4、检查全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卷(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5、 布署县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6、上报人民调解、司法所、安置帮教的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和总结(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7、做好象山报专版撰写和人民调解员风采微信编写(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8、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徐邦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9、开展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0、召开法律服务单位主任联席会议(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1、开展年底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2、着手制定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3、组织中心人员及律师参加“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4、做好每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访数据的分析研判工作(徐邦春、法律服务管理科);
55、做好年度县级目标管理考核组织联络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56、继续做好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做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相关工作。做好主题教育总结、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57、做好党建工作。做好党员谈心谈话,做好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58、做好公务员年报系统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59、做好事业人员年报系统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60、做好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61、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年报工作(姚万勇、政治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