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象山县委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8]14号)和《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发〔2018〕110号)以及《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发〔2018〕101号)的工作要求和上级水利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部署,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利立法、普法、执法各项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1.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

2.严格履行法治政府考核内容。结合《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结合局机构科室调整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明确2018年度我局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并将具体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各科室部门。

二、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局中心学习组多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试。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委中心组年度集体学法4次,专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开展学法活动,适时开展学习成果讨论。  

3.组织开展2018年度学法考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18年度县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知识学习考试,参加率、通过率均为100%。

三、提升水利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水法律法规及水利专业知识培训,领取水政监察执法证件;组织参加申领省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各项工作。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制度。2018年10月,我局组织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参加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厅、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指导各镇乡街道开展水利业务培训工作。多次派员为基层水利员进行授课,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3.组织参加省水政执法技能竞赛。在11月杭州举办的2018年浙江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上,经过激烈的法律文书制作、现场办案模拟等环节的激烈比拼,我局应丹丹同志获“浙江省水行政执法技术能手”称号。

三、严格依法履行政府工作职能

1.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进行权力事项调整比对,全面梳理清单,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做好事项信息公开与更新。推行网上申报办理、受办分离,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办理提速增效,切实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建设。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职责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年初局系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乡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工作;落实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开展水利系统项目法人抽检及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梅汛期前、台汛期前后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努力2018年度水利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县法制办要求制定并出台了我局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和法制审核规程,按时报送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报告。我局今年所作出的决定未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未发生需要报送由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故无需经过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记录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配备行政执法专业执法箱,包括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及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必要时进行现场录像。并按照规定对行政执法过程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立卷归档保存。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坚持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本年度无应诉答辩或者超期答辩被法院通报的情况。无涉及法院生效裁判的履行和反馈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情况。

2.开展法制案卷自查。严格按照法制办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逐一作了对照自查,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按法制办有关规定执行,无不合格案卷。本年度没有发生需要上报的重大行政报备事项,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统计数据。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认真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研判及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我局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舆论引导监督工作,负责监控、收集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职责。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2.依法办理信访事项。我局信访工作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责尽力。全年共办理来电、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9件,全部办结,没有超期案件,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