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7 14:01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9〕3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目标,现就加强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部署,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抢抓“前亚运时代”历史机遇,将精细化管理理念、思路、手段、措施落实到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加快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大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努力打造秩序优良、和谐共生、休闲精致的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

二、总体目标

按照“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城市发展要求,以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为支撑,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量化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切实补齐城市管理相对粗放、作业不精等短板。力争通过不懈努力,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在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品质、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等方面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服务保障功能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模式更加健全,城市管理水平与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目标相适应。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发展需求,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市民群众越来越多分享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疾难题。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肃杜绝随意执法、暴力执法行为,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全过程。

(三)坚持创新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发展和治理有效路径,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大现代化信息科学技术应用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创新能力和整体质量。

(四)坚持统筹协调。立足“一盘棋”思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管理网络,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统筹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形成高位统筹、协同联动、权责对应、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树立标准化管理城市理念,以先进城市为标杆,按照可感知、可量化、易操作、易考核原则,建立以城市总体设计为统领,“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主线,周边林相、大地景观、生态廊道、夜景灯光、一街一品、城市家具、户外广告、环境卫生等各类专项规划和设计为配套的规划体系,明确管控标准、实施路径,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

(二)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县政府部门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深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环节的衔接,形成职责清晰、无缝对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型城市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夯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既要实行环卫、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相对分离,又要注重规建管结合,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城市管理要素。对集贸市场、五金加工、洗车维修、废品回收、物流运输等专业市场实行规划超前控制,从源头上破解专业市场占道经营、占道作业难题。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方向和民生需要,抓好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两项民生实事,合理规划垃圾处理、公厕、停车场、商贸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布点建设,科学选址设立一批城市管理疏导区,提升城市整体空间品质。抓好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打通各类“断头路”,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和路网结构。优化智能化停车诱导项目,提高智能停车泊位利用率,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街景美化工程,加强门户节点、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的道路景观塑造,提高广告设施、标识标牌的设置档次,对邮报亭、遮阳棚、隔离设施等城市家具进行改造提升,植入象山元素,彰显象山文化品位和底蕴特色。下大力气解决乱设摊、乱占道、乱堆放、乱搭建、乱停车等顽疾问题,有效改善老旧小区、背街里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环境脏乱差状况,加快禁行区域调整落地,切实做好城市序化、洁化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扬尘污染整治,落实建筑工地、道路保洁、渣土运输、秸秆焚烧等各环节的管控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巩固“无违建县”创建成果,深化“四边三化”、“两路两侧”等工作,持续开展城乡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收运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治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七大专项行动。

(五)深化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市政道路“最多挖一次”审批验收机制,切实解决“马路拉链”、“道路坑洞”、“桥头跳”等问题。重点做好道路交通、高架桥梁、地下管网、老旧房屋、电梯、排涝设施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建立健全房屋监测、维修、限制使用等制度,强化对道路挖掘施工、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六)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顺应建设“智慧城市”这一方向,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推进“智慧城管”、“智能交通”平台升级改造,丰富和完善数据采集手段,加快落实乡镇三级智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智慧平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功能,实现城市管理事(部)件智能化发现、时效化管控、精细化定责、精准化操作、精密化分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防违控违、环卫作业、生活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园林养护以及市政设施维护等各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智能深度应用,切实提高维护管理水平和效率。

(七)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督查的闭环式运行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质量。深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落细落实,在实施沿街经营户门前三包的基础上,将责任区制度延伸到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广场等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管理职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逐步推行行业协会、商户联盟、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自治管理,探索“城管+”新型城市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宽城市管理市场化运营路径,吸纳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城市治理系统网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揽统筹研究、规划、协调城市精细化管理具体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履职,各镇乡(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形成联动联勤、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施工、文明如厕等“文明象山”系列行动,增强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文明行业建设,争树精细管理、优质服务、惠民利民的服务窗口。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定义务,全力争取市民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与精细化管理相配套的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统计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执行有力、积极履职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问责,切实形成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


附件:1.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2.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门职责分工.doc

       3.象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