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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东海半边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工具票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9 13:32 浏览次数: 字号:[ ]

象山紫航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东海半边山景区门票价格的申请报告 》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09〕254号)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东海半边山景区功能定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核定东海半边山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工具票价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120元/票。

二、配套交通工具票价:20元/票。配套交通工具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三、对学生、 现役军人(含离退休军队干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和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及幅度、配套交通工具票价、其他服务价格、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