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波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象山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 14:40 信息来源:象政办发〔2019〕30号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象山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明确,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研究制定相关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市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我县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重点办加强督查,对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象山县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象山县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一、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目标任务: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

进度安排:3月份累计完成1.2万平方米;4月份累计完成2.1万平方米;5月份累计完成3.2万平方米;6月份累计完成4.1万平方米;7月份累计完成5.2万平方米;8月份累计完成6.3万平方米;9月份累计完成7.2万平方米;10月份累计完成7.8万平方米;11月份累计完成8万平方米。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双百”示范工程

目标任务: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打造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商业街1条。

进度安排:3月份完成6个小区前期入户宣传、点位布置等准备工作;做好商业示范街前期布点准备工作。4月份完成3个二分类点位硬化改造工作;做好示范街沿街商业宣传工作。5月份做好3个小区自查及提升工作;做好商业街沿街公共机构及小区提升改造工作。6月份完成3个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做好殷夫公园及风情街布点工作。7月份做好1个小区二分类点位硬化改造工作及自查工作;完成殷夫公园、风情街垃圾分类设施落实及氛围营造。8月份完成4个示范小区创建;做好商业示范街自查提升工作。9月份完成剩余2个小区二分类点位硬化改造工作;落实商业示范街定时收运时间、定点集中收运点,做好定时定点收运人员及车辆准备。10月份做好剩余2个小区自查及提升工作;开展试点商业示范街定时定点收运工作。11月份完成6个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试点商业示范街定时定点收运工作;12月份完成商业示范街创建工作。

三、放心消费提升“4321”行动

目标任务:完成3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培育发展157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含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市场、放心景区、放心工厂等),115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进度安排: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3月份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创建计划;4月份对照创建标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5月份启动市场硬件建设改造工作;6月份开展市场硬件建设改造和一户一档等软件工作;7月份继续开展台账资料规范和市场设施改造工作;8月份完善快检室和台账资料;9月份开展制度、宣传标语等上墙工作;10月份完成软、硬件建设改造工作,查漏补缺;11月份完成创建任务,等待验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月份制定计划、分解任务;4-5月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6—7月份申报指导;8月份完成初审、消费体验;9月份社会评估;10月份异议公示;11月份正式公布;12月份全面完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7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15家。

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

目标任务:组建3个县域医共体。

进度安排:3月份成立医疗健康集团党委,组建医疗健康集团党政领导班子、内设机构;4月份完成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变更以及成员单位组织归口工作,完善高血压病、糖尿病工作室建设,启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目录、县级医院下转疾病种类目录和县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种类目录工作,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方案;5月份完成县级层面、集团层面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集团内设管理机构常态开展工作;6月份制定医疗健康集团与成员单位权责清单,核定医共体编制数、确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建立医共体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支出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绩效管理办法等,开展医保协议管理,以医疗健康集团为单位,对药品、耗材、器械等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7月份落实医疗健康集团内人员下沉工作机制,制定年度下沉计划,出台相关管理奖励办法,推进中心卫生院“一院一品”特色专科建设,启动县级强院建设;8月份制定《医共体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试行)》;9月份完成连续医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平台建设并启动连续医疗服务,实行医共体内临床科室垂直化管理,开展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模块化业务培训,加强相关业务科室建设和同质化管理,出台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文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人员派驻、蹲点及团队式服务等多种形式主动融入医共体 ;10月份组织实施医共体绩效评价;11月份完成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新生儿、中医等诊疗中心建设,推广腔镜和微创手术,组建评审委员会;12月份完成住院、门诊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和职称自主评聘工作。

五、养老助老服务工程

目标任务:新建2个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9个乡镇(街道)“爱心车轮”老年助餐服务项目。

进度安排:3月份开展“爱心车轮”老年助餐路线选择及调研;启动石浦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工作及前期调研。4月份开展“爱心车轮”老年助餐路线选择及调研;石浦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完成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5月份开展“爱心车轮”老年助餐路线选择及调研;石浦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启动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月份开展“爱心车轮”老年助餐路线选择及调研;石浦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及软硬件配置,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7月份开展“爱心车轮”老年助餐路线选择及调研;石浦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8月份完成2个“爱心车轮”老年助餐任务;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9月份完成4个“爱心车轮”老年助餐任务;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及软硬件配置。10月份完成6个“爱心车轮”老年助餐任务;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及软硬件配置。11月份完成8个“爱心车轮”老年助餐任务;墙头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12月份完成9个“爱心车轮”老年助餐任务;全面完成助餐任务及区域性服务中心建设。

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乡村道)18公里,建设公路服务站3个。

进度安排:3月份累计完成路基2公里;4月份累计完成路基6公里;5月份累计完成路基10公里;6月份累计完成路基15公里、路面1公里;7月份累计完成路基18公里、路面3公里、公路服务站1个;8月份累计完成路面6公里、公路服务站2个;9月份累计完成路面10公里、公路服务站3个;10月份累计完成路面14公里;11月份累计完成路面17公里;12月份累计完成路面18公里。

七、“公园+体育”健身工程

目标任务:新建1个“公园+体育” 健身工程。

进度安排:3月份确定上报名单;4月份确定布局规划,启动工程;5月份升级门球场;6月份升级篮球场;7月份升级健身步道;8月份休闲广场改建升级;9月份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10月份竣工验收;11月份投入使用;12月份市验收,正式使用。

八、公共应急救护服务工程

目标任务:在主要公共场所配置18台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92万人。

进度安排:3月份培训1962人;4月份累计培训3962人;5月份累计培训5962人,配置11台AED;6月份累计培训7962人;7月份累计培训9962人;8月份累计培训11962人;9月份累计培训14462人;10月份累计培训16962人;11月份累计培训18462人,完成18台AED配置;12月份累计培训19200人。

九、“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4个乡镇(街道)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进度安排:3月份创建工程陆续开工;4月份完成创建工程10%;5月份完成创建工程35%;6月份完成创建工程50%;7月份完成创建工程65%;8月份完成创建工程80%;9月份完成创建工程90%;10月份完成创建工程;11月份完成查漏补缺,开展自查初验;12月份通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