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67724/2019-9182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19-06-07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县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惠及工商企业逾5656万元

今年是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幅下降的第二年。经过2次降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累计降价每千瓦时7.48分,惠及我县2万多家工商企业,一年减负逾5656万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发改委于今年4月11日、,连续2次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198号、浙发改价格〔2019〕271号),分别自、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2.19分钱、5.29分钱(含税)。

县发改部门表示,降低商业电价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视和支持,为商贸行业发展注入了政策红利。下一阶段县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组织开展电力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电网企业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电力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工商企业能够切实享受电价下调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