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沿海边防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实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二、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收、支总计37,936.3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778.06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936.3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7,9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7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561.44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93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6.26万元,占66.1%;项目支出12,850.09万元,占3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225.5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1.4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7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61.4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36.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778.06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1.38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项目缩减。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国防(类)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类)支出29,225.57万元、教育(类)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7.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金融(类)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288.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其他(类)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7458.61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以及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无安排,实际发生时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193.8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9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府考核奖年休假等人员支出的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禁毒社工工资指标下达至各个乡镇。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8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约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0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年初预算无安排,实际发生时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09.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0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3.8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无安排,实际发生时追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无安排,实际发生时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81.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8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86.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9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9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5,561.44万元、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其他(类)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象山县公安系统(汇总)厅(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56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6%,主要原因是划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以及以前年度基建资金在2018年列支。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3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约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划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以及以前年度基建资金在2018年列支。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3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1万元,完成预算的79.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3.94万元,增长27.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3.8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赖天骏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计划由上级单位统一安排。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7.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外省市兄弟单位、专家来象指导业务、交流学习、帮助办案等发生的就餐和住宿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行动大型活动安保任务较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29批次,累计6,36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99.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2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6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2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追逃,接处警、巡逻、设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2辆。与2017年一致。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安局未展开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安局本级、所属交通警察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4.8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39.08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科目调整为商品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8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9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基础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13.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5.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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