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影视宁波2020建设计划》(甬党办〔2019〕31号)文件精神和象山县委县政府“双突破双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影视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象山影视城企业化、市场化与证券化进程,做大做强影视文化产业,努力打造国家级影视基地和国家5A级景区,根据《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实施方案》,结合象山影视城实际情况,特制定《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以下简称“影视集团”)。
一、组建原则
(一)有利于做大做强象山影视城。组建后要以推进象山影视城企业化、产业化、资产证券化进程为战略发展原则,发挥优势,引进资本,建立品牌,形成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象山影视城。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组建后的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经营,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公司经营机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保障国有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有利于各方积极性调动。通过组建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结构与公司运行的体系,权责分明、业务清晰、绩效明确,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组建目标
通过组建影视集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科学管理、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运行体制机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提升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象山影视城。组建后的影视集团将以影视文化为核心,围绕影视产业链延伸进行战略布局,努力在5-10年内打造一个集影视旅游、休闲度假、影视制作、艺术与影视创作基地、剧本交易基地、影视生活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影视产业集群,力争在2021年实现2亿营业收入,2025年实现5亿营业收入,2020-2025年为象山县累计贡献超过2亿元的税收收入,累计创造利润3亿,创造1万个就业机会,5-10年实现上市目标,资产总值达到50亿元,打造成中国影视基地新龙头,浙江特色小镇新样板,宁波文化产业新名片,象山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典范。
三、组建架构
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保留其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及资产、负债,象山影视城置景有限公司、象山影视城旅行社有限公司经审计后,通过股权变更成为产业公司的子公司,变更工作完成后,产业公司同时更名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作为控股股东持有下属子公司100%股权四家,分别为:象山影视城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象山影视城基地与景区的运营管理和基础维护(过渡期间由影视集团负责运营)。象山影视城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旅行社综合业务。象山影视城置景公司,负责影视拍摄场景置景服务。另组建后的影视集团持有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城(基地)有限公司34.20%的股权。
新设立控股子公司象山影视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科技公司)。注册资金拟为3000万元,集团组建后启动,由影视集团、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团队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并作为象山县国有企业混改试点平台,充分利用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影视运营管理和影视科技产业。组建后的股权结构为:影视集团持股40%-60%,管理层持股20%,战略投资机构持股20%-40%。影视科技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影视旅游与影视基地输出管理,影视产业科技化培育及影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
组建后的影视集团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如下:
四、集团治理结构
影视集团设立之初为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各项公司管理制度。影视集团的各层权力机构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1.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行使股东会职权。象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可以授权集团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董事会:影视集团设董事会成员3名,由象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派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公开选举1名。影视集团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设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由象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影视集团设党委,党委书记由影视集团董事长兼任。
3.监事会:影视集团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除职工代表监事外,监事会成员由象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派,监事会主席由象山县国资管理中心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4.管理层: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根据影视集团的分工需求,配备正职1名,副职4-5名作为集团管理层的班子成员。总经理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运营、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党务和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及投融资计划、运营与市场、项目投资与建设、影视产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集团职能职责
1.集团具体职能。重组后的影视城集团负责管理运作国有资产、搭建投融资平台,负责影视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影视产业及影视旅游运营。具体如下:
(1)配合编制与实施象山县中长期影视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2)负责影视和文旅项目的投融资及其统筹管理工作;
(3)负责影视产业与影视旅游投资;
(4)负责影视产业及影视旅游的运营管理、企划营销和宣传推广;
(5)负责全县影视产业及影视旅游国有资产的运作管理、收购和重组;
(6)负责投资项目开发建设及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其他由县政府授权或批准的职能。
2.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综合部、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与投融资部、运营与市场部、工程建设部、影视产业部、安保与物业部七个部门。
综合部: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落实、文件梳理、新闻宣传、行政接待、后勤保障、综合管理等工作。
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党务群团工作、组织人事、薪酬绩效、培训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财务与投融资部:负责融资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与统计等工作。
运营与市场部:负责景区运营、旅游产品策划、市场营销推广及品牌输出管理等工作。
工程建设部:负责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预算与决算、项目验收管理等工作。
影视产业部:负责影视产业相关的业务开发、运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负责影视类公司的招商引资等工作。
安保与物业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工作。
3.集团中层职数配备。根据集团发展需要、企业效益情况及国资核定的工资总额进行灵活配备。
六、集团人员及薪酬安排
1.人员安排:产业公司现有企业编制用工9名,集团组建后全部划归集团公司。象山影视城开发有限公司98名国有企业编制人员,根据自愿原则终止或延续劳动关系。11名东谷湖宾馆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给予妥善安置。
2.薪酬安排:影视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后,其薪酬水平应当通过董事会审议确认。改制后根据集团的发展需要,建立国有企业薪酬改革试点,制订影视集团薪酬改革办法,实行人才价值、市场业绩与薪酬相匹配的市场化薪酬体系。出台薪酬改革办法前,实行过渡期年薪标准,参照象山县政府直属企业的年薪标准进行适当浮动发放,具体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
影视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的薪酬,原则上不低于目前同级别行政编制薪酬待遇的2倍。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水平由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商议明确,并在影视集团董事会审议后予以正式确认。
(2)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等。为形成一定的薪酬梯队,副总经理级别的年薪为总经理级别的60%-70%,副总经理级别以下的薪酬,实行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综合薪酬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