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象山县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象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和象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象山县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象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和象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象山县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象山县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象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和象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重组方案。
一、重组目的
通过债务剥离、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使得公司发展成为政府投融资改革的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政府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授权载体,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重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治理结构相统一。建立健全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完善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实施资产资源开发和项目投资,提高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承担相关项目投资任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坚持稳步推进与风险可控相统一。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的要求,开展顶层设计,完善框架体系,分阶段归类划转企业股权和资产,形成管理层级明晰、资产配置合理、运行机制顺畅的公司组织架构。根据资产规模、债务结构、信用等级等情况,科学界定经营范围,稳妥实施经营活动,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四)坚持加快发展与依法治理相统一。既要立足发展,改变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思路,拓宽经营渠道,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逐步形成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企业管理体制。
三、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性质、经营范围和发展定位
(一)公司名称
1.象山县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象港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港集团”);
2.象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象岛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岛集团”);
3.象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象荣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荣集团”)。
(二)注册资本
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三家公司均以划入其他公司股权或注入资产、资源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重组后,三家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要求为:
1.象港集团的注册资本在50亿元(含)以上;
2.象岛集团的注册资本在20亿元(含)以上;
3.象荣集团的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以上。
(三)公司住所
1.象港集团
住所为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15楼。
2.象岛集团
住所为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14楼。
3.象荣集团
住所为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13楼。
(四)公司性质
三家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经营范围
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别为:
1.象港集团
交通、水利、农林、教育、卫生等项目投资与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影视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水产品交易管理服务;货物仓储;股权投资;资产受托管理;市场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建筑设备租赁;再生水利用;项目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土地开发;教学仪器设备经营;养老服务;网络通信服务。
2.象岛集团
交通、水利、农林、教育、卫生等项目投资与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土地开发。
3.象荣集团
交通、水利、农林、教育、卫生等项目投资与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影视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水产品交易管理服务;货物仓储;股权投资;资产受托管理;市场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建筑设备租赁;再生水利用;项目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土地开发;教学仪器设备经营;养老服务;网络通信服务。
(六)发展定位
1.象港集团
突出围绕资源(资产、资金、项目)统筹和项目(股权)投资“两大重点”,着力打造战略投资平台、新兴产业项目孵化平台、资源整合监管平台,推动国有资本的产业形态升级。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打造AA+信用等级平台为目标,逐步发展成为管理现代化、投资多元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2.象岛集团
以保障自身运营为主,提高国有资产的流动性,搭建协同运作平台,适度增加融资规模,准确识别和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实现对国有资产高效配置。
3.象荣集团
在象港集团和象岛集团体系外的企业股权、部分闲散资产划入象荣集团,以做大资产规模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企业对外担保作用。适时拓展企业部分金融业务,为企业转型提供保障。
四、主要职能
象港集团、象岛集团、象荣集团在县国资管理中心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主动承接县国资管理中心划转的各类国有存量资产,针对资产状况开展分类管理与运作。通过资产出让、出租、资产置换、参股控股、发行债券等资本运营方式,推动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以价值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项目的投资力度。受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托,对投资项目实施统筹管理,着力探索有效的项目投资运作模式。
3.受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托,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开展融资工作,依托资质等级和经营规模优势,平衡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县重点项目和公司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统筹调度全县国有企业存量资金,适时构建资金集中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受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托,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开展财务核算及税务筹划工作,建立与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全县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5.构建与实际运营相适应的风险治理架构和监控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风险限额管理机制,评估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实现风险与收益两者相均衡。
五、组织架构
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三家公司采用“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运作管理模式,具体为: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建立三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象港集团为主)。
1.象港集团
董事会:董事会成员设置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根据县政府决定委派。董事长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根据县政府决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监事会成员设置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2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根据县政府决定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根据县政府决定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管理层: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视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可适当增加副总经理人数)。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经县国资管理中心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管理层具体分工如下:
(1)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1名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政工工作)和风险管控,分管综合管理部、风险控制部;1名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经营业务、融资业务和财务工作,分管财务一部、财务二部。
2.象岛集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人员由象港集团统一调配。
3.象荣集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人员由象港集团统一调配。
(二)内设机构
三家公司采取合署办公的方法,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和配备人员。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一部、财务二部和风险控制部4个部门。
1.综合管理部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内外联系、党建工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秘信息、会议组织、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工作;承办管理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配备:设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主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2.财务一部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清产核资和税务规划统筹等工作;对公司业务绩效、债务结构进行跟踪评估,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经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及提出改进措施;协助做好国有企业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办管理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配备:设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主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3.财务二部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新型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合理配置融资担保资源,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风险;制定并实施融资计划,保证公司整体发展的资金需求;协助国有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协助做好国有企业债务资金风险管控;负责对拟投资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测算;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统筹管理,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审核各项投资合同文本,审查合作对象的资质、资信;负责对公司拥有的资产实施运营管理,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办管理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配备:设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主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4.风险控制部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及时发现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着重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资金支付和形象进度进行审计;参与公司的投资决策,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人员配备:设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主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六、人员及薪酬管理
三家公司的人员及薪酬管理模式,按照县政府直属企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