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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2019年上半年新增申报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助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9-06 15:4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发改能源〔2018〕36号)、《关于下达2019年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251号)以及《关于申报2019年第一批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市级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前阶段我局组织了项目申报,并开展项目现场查看,经认定,拟对新桥镇山头王村32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2019年1-6月份发电量(千瓦时)

补助金额(元)

新桥镇山头王村32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14359

2153.85

公示期为通知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9年9月6日—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联系人:能源管理科 徐开,联系电话:0574-89387395。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