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象山县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目标任务超计划完成,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以主题教育统揽全局

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开展。9月初开始,党组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党支部“三会一课”、月度工作例会、周一夜学等平台,通过讨论、看视频、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直面问题,认真调研,检视问题27条,刀刃向内,全部加以整改落实。根据主题教育的方案部署,有序进行。

二是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方面,丰富共建内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党员亮显活动,与县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区域联动共建,与县交通银行党支部结对共建,参与志愿者活动,共同上党课等。另一方面,加强党纪政纪学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参观廉政建设展示馆,参观陈汉章家风馆,对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讨论,强化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大额资金存储管理的相关规定,省住房公积金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和县级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党支部换届、干部晋升、职工辞职和辞退按规定程序办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到位,“双对双排”、“双随机一通报”、每月考勤考核制度顺利实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事件面前,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正确舆情引导。加大运用第一种形态执纪力度,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干部1名。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依法准入,严格执法,增添必备执法仪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市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出台多项文明创建举措,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强化公共安全、平安工作、保密制度、扫黑除恶等的教育,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平安工作,加强“平安三率”宣传,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平安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实施“四个年”活动方案、“三服务”活动方案,选派干部积极参与县109项目、四期棚改清零包户工作、“千名干部访渔(农)家、一线蹲点三服务”等活动,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通过组织相关集体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加强与联系乡镇的沟通协调,通过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形式,共同促进城乡文明建设。

(二)住房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自2008年初省住房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我县住房补贴方案并实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先行政退休、行政在职,后事业退休、事业在职”的工作部署,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已累计办理住房补贴14997人,住房补贴资金43846.27万元。手续办结率100%。其中:

1.县属单位14437人,4223.07万元。包括:①离休干部及配偶277人,472.45万元;②行政编制退休人员254人,936.87万元;③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084人,6033.34万元;④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退休人员1706人,5779.22万元;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925人,19707.43万元。上述县属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⑥差额拨款事业编制退休人员761人,2527.24万元;⑦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430人,6766.52万元。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的住房补贴资金由单位、县财政各负担50%。

2.垂直单位560人,1623.20万元。垂直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

2019年住房补贴的主要工作是:妥善办理新增人员手续,兑现已办理人员住房补贴资金,配合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工作。

2019年,全县共办理新增住房补贴人员518人,住房补贴资金1402.29万元(其中:①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2人,195.21万元;②全额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48人,942.04万元;③差额事业编制在职人员78人,211.04万元;④垂直单位20人,54.00万元)。

2019年,应兑现住房补贴资金1544.52万元,6294人(其中:行政238.42万元,836人;全额事业1091.73万元,3931人;差额事业214.37万元,1527人)。相关资料已汇总并递交县财政核拨。

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象山县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退休和在职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意见》(象政发〔2018〕127号)文件精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工作由主管部门参照我县现行政策制订方案(方案报县房改办、县财政备案)并组织实施,住房补贴资金自筹解决,县房改办配合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已有17个部门单位完成组织实施,计356人,住房补贴资金1055.54万元。其中:2019年,10个部门单位307人,907.28万元。

2019年,出具是否享受房改等优惠政策证明816份。原农林局、原水利局退休人员和公路段在职人员信访件认真处理,经信局房改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完毕,原东谷湖宾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事宜提出政策性建议意见,相关遗留问题已妥善处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任务超计划完成

我县自1995年1月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截2019年12月底:全县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708家(其中:正常缴存1245家,封存463家),实际缴存44247人,累计归集总额614654.69万元,累计提取421429.11万元,归集余额193225.58万元。累计贷款459734.62万元(包括“公转商”贷款95216.00万元),贷款余额278629.15万元(包括“公转商”贷款95216.00万元),累计增值收益(包括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廉租房补充资金)25199.81万元,其中:2019年:

1.缴存。①净增人数4218人,完成年计划2500人的168.72%;②归集90124.71万元,完成年计划84781万元的106.30%。

2.提取。提取74530.27万元,完成年计划65000万元的114.66%。

3.贷款。放贷48790.65万元,完成年计划36000万元的135.53%。其中:①住房公积金贷款31181.65万元,完成年计划24000万元的129.92%;②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17609万元,完成年计划12000万元的146.74%。

4.增值收益。增值收益2508.82万元,完成年计划1670万元的150.23%。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工作举措是: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今日象山》专题报道《托起千万安居梦》向社会各界作宣传;结合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和验审工作宣传;通过上门走访企业和深入社区宣传、银行电子屏滚动宣传、人民广场设摊宣传、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媒体宣传。

2.从严部署扫黑除恶。2019年以来,以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促进缴存扩面工作。加强与县政法委、县扫黑办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沟通协调,深入排查骗提、骗贷线索。对接社保参保人数,对缓缴、漏缴、欠缴等现象,依法合规办理。规范国有企业缴存政策和上市企业缴存基数,调整部分提取政策,完善提取操作指南。妥善处理个人账户合户、返聘缴存事宜,继续清理封存或中止状态户工作。

2019年,向上级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条。共受理骗提骗贷案件3件,未有效投诉。清理封存或中止缴存户609户,占应清理账户1326户的45.93%,尚有717户待继续清理。

3.强化信贷风险防控。从严把关合作楼盘准入资料和开发企业的资信调查、审议。继续加强对信贷业务承办银行的业务办理指导和考核,建立逾期还贷的催讨机制。规范贷审会操作程序,梳理“公转商”贷款信息数据,认真处理“一房两贷”事宜。

2019年,新增贷款楼盘12个,排查它项权证1049户(其中:“二手房”340户,期房709户),受理撤销备案合同228笔,贷款逾期率继续保持0%。

4.服务平台安全运作。调整权力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管理入网控制软件,确保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正常运作。完善服务渠道,提升行政管理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保障12329平台、无线IWIFI平台、电子屏、短信平台、自助查询机、取单机的正常运行。

2019年,利用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受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123笔,234.16万元。截2019年12月,累计937家单位签订网厅三方协议,其中920家单位领取U盾,占98.19%。截2019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应参1166户,已参加1111户,完成率为95.28%。

5.档案管理争上台阶。2019年,业务档案(1999年-2015年)已完成扫描并验收,顺利移交县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对以前年度档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档案室按规范化要求整合,涉密文件已全面清退,日常文件资料管理按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在编在岗人员人事档案已按规定移交,为2019年度档案管理从省三级上升到省二级夯实工作基础。档案管理上等级于11月份通过省级部门验收。

6.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开展市级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和“标准服务年”创建活动,对服务形象、服务言行和服务技能方面按标准化规范。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和办公楼局部养护,进一步改善业务服务大厅的服务环境。专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网厅业务培训、服务礼仪培训,服务窗口日常工作对标争创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标准,完善“月度服务之星”评比办法,积极参与唱红歌等活动,展示服务窗口新形象。

7.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回复浙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16件,回复网民政策咨询9件,无有效投诉。从县政务办反馈的信息,中心的行政审批满意度连续保持100%,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保持100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和财务运作情况已在《今日象山》公告,2018年度政务信息已及时公开,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户结息已到账到户,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

2019年,完成调研报告《“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实践与思考》,服务窗口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知识竞赛活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着重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①加强普惠金融。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中心在去年创新推出“公积金”点贷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该项工作,即缴存者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信用担保,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通过点贷业务,发挥信息共享优势,实现跨部门联网联动提升服务技能。截至2019年12月底,象山县境内已有9家(2019年新增5家)试点合作银行为39558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办理了“公积金”点贷业务,占实际缴存人数89.04%。

②推进数据共享。积极与省数据管理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对接,推进婚姻、户籍、多证合一、房产、征信报告等数据的共享调用。目前,通过大力推行“一证通办”业务,在大数据获取业务所需数据正确有效的前提下,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辅之以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快递送达、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

③实施“一件事”联办。中心积极协调业贷款务承办银行、人社和不动产等部门单位,建立提取(退休)、贷款“一件事”联办工作机制。通过人社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单位联网授权,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休)、贷款业务申请时,一并进行相关材料受理以及身份校验,还可以减少到办证联办窗口申报校验工作,更加方便快捷服务对象办事。只要一次性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目标。

④优化办理事项。根据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截2019年12月底,除网上办件率86.38%和零跑次93.34%外,其他7个指标均为100%,达到阶段性考核指标要求。4项主项30项子项的群众、单位办理事项为100%,全部达到“最多跑一次”目标。

2019年,中心获得全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全市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位列第一、首批县级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继续保持浙江省工人先锋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宁波市文明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窗口建设和服务先进单位、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市工人先锋号、市五一文明岗、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继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教育,做好舆情引导、管理。

3.配合上级巡视察工作,规范财务、业务制度和流程,严格按规矩办事。

4.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式发展,激发“党建+改革”活力,创优党建特色。

5.严格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加强法制培训,特别是加强执法队伍培养建设;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上打造完全依法、公平、透明的办事体系。

6.协助做好平安象山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平安三率”宣传到位,做到生产工作安全,重视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精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加大第一种形态执纪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高效服务的住房公积金队伍。

8.在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上,更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二)住房补贴工作

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办理和兑现各类新增人员的住房补贴手续。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实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工作。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

1.以市县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制订工作方案,职责到科室、到人。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关注工作动态,妥善解决实施工作方案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以净增缴存人数为突破口。2020年拟净增缴存人数2200人,拟实际缴存人数达到4.70万人,拟归集总额8.50亿元,拟提取7.00亿元,拟增值收益1750万元,分别比2018年有不同幅度的提升。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净存缴存人数狠抓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继续通过政策宣导等形式,拓宽工作思路,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社会认知度。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

3.以信贷风险为防范点。完善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操作规范,有效监管贷款逾期率、它项权证和合作楼盘。认真做好合作楼盘准入资料和开发企业资信调查,扎实推进贷款业务“一件事联办”和“一证通办”,提升服务窗口为民服务水平。

4.以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为支撑。积极探索“互联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优化作用,完善服务渠道,提升行政管理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确保政务专网和政务外网安全运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确保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等信息和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转。

(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1.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上下功夫。2020年,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城通办”、“纯商业贷款按月提取”划转住房公积金。

2.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做文章。聚焦群众意见较大、认可度不高、获得感不明显的“最多跑一次”事项,特别是对说起来“最多跑一次”、做起来“群众反复跑”的现象,一经发现,严厉追责,真正形成跟踪监管“在路上”的威慑力。

3.在“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上抓落实。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对咨询服务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以方便群众在办理审批事项前就能全面了解办理手续、程序、所需材料和填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真正做到只跑一次。

象山县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