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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0 15:4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311 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可自愿参加省厅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zj.zhujianpeixun.com)或符合条件的线下培训。为方便企业,经积极沟通省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将于近期组织线下集中培训完成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省建设厅历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国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有效证书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上查询。

        (二)持有2019年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学时,专业岗位知识22学时,每45分钟为1个学时。本项培训每期为三天,上午、下午、晚上各4学时,共计32学时。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5日。

        四、报名资料: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附件1)、《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附件2)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电子文本发送电子邮箱:xiangsjgj@163.com)。

        五、培训时间:根据分班通知另行安排时间。

        六、培训地点:初定为象山、宁波、上海、广州,请在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中注明。

        七、培训费用:按原收费标准成本价收取。

        八、联系方式: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行业培训科:89387970,89387967

        象山县建筑业协会:65750939

        九、其他事项:

        学时上传管理系统后,学员自行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依系统更新申领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

        附件1: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docx

        附件2: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xlsx

        附件3:参训人员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4:原《岗位证书》换证流程 .docx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象山县建筑业协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