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限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9〕29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第一批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已完成危房鉴定、村公示、镇乡(街道)审核公示、复核鉴定、验收等程序,现将该26户救助情况予以县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向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方式:89387530、89387528
地址:象山县南部新城2号楼317办公室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