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计局>政务资讯>业务资讯
落实审计整改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30余万元入库
发布日期: 2020-10-15 14:32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象山县在开展审计整改联合检查的过程中,收到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的关于“应收未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问题整改情况的反馈资料,该局采取催缴等方式追回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30余万元,收回两家企业的排污权使用指标。

去年,象山县审计局对该县原环保局局长2016-2018年度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应收未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50余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要求其督促欠缴企业及时缴纳,长期不缴纳的应按照规定收回排污权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局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立即着手落实审计建议,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对正常生产企业加强措施催缴,对仍不缴纳缴费企业,采取禁批一切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二是对无法正常生产,如倒闭或被司法拍卖及暂时停产等无法缴费企业,及时移交法院申请执行;三是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台账,采用收费通知三联制,有利核实收查账清单,避免漏缴错缴。截至2020年10月14日,该局通过催缴等方式追回130余万元,收回2家企业的排污权使用指标,其余企业仍不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告后排污权使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