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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9月份消费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0-19 14:1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象山县2020年9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0年9月,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件102 起,包括商品消费投诉79起,服务消费投诉23 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6.89万元。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1、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9月消费投诉量(件)

同比增长

一般食品

18

20%

烟、酒和饮料

1

-67%

保健食品

1

100%

药品

2

0

医疗器械

1

100%

化妆品

1

100%

服装、鞋帽

3

0

家居用品

3

-133%

儿童用品

0

0

家用电器

4

-150%

计算机和通讯产品

7

16.7%

房屋

4

400%

装修建材

7

40%

交通工具

17

21%

其他

10

11.1%

合计

79

6.7%

2、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9月消费投诉量(件)

同比增长

餐饮服务

5

0

住宿服务

6

-25%

旅游服务

0

0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

200%

洗涤、染色服务

0

-75%

电信和互联网服务

1

100%

销售服务

0

0

房屋装修服务

0

0

教育、培训服务

2

-3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0

0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0

-23.08%

物业服务

0

200%

中介服务

0

25%

其它

7

-53%

合计

23

34.2%

以上统计包含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上的数据总和,统计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三、象山县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商品消费类投诉

服务消费类投诉

排行

客体类别

排行

客体类别

1

一般食品

1

住宿服务

2

交通工具

2

餐饮服务

3

装修建材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4

计算机和通讯产品

4

教育、培训服务

5

家用电器

5

电信和互联网服务

备注

以上统计包含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上的数据总和(其他类不列入排行统计),统计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四、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近日,陈女士通过12315进行投诉,投诉商家销售的被套内有很多粉尘,怀疑被套有质量问题,与商家宣传被套是全棉的不一致,属于虚假宣传,要求退换被套并要求退一赔三。

据了解,陈女士5月在家纺专卖店购买荷香满庭院全棉四件套,价值799元,使用后发现被套内有很多粉尘,陈女士怀疑被套有质量问题,并不是商家宣传的被套是全棉的,故进行投诉。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家同意退换被套,并同意陈女士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要求。但陈女士不同意以上的调解结果,并且提出了新的诉求:对被套进行检测。调解人员把进行检测的利弊都跟陈女士讲,陈女士依旧执意要求检测。调解人员经双方同意后,将被套送到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双方约定:假如检测出有问题,费用有商家出,没有问题由投诉人出。检测出来的结果显示被套为100%全棉,按法律规定,被套没有质量问题,陈女士得不到赔偿。但经工作人员调解,还是为陈女士争取到了退换被套。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和投诉人,要用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也要理性的维权。不然结果很有可能会像这位陈女士一样,到最后,自己会得不到任何赔偿,还会有不必要的损失。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