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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果公告(象审公告〔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10-29 10:32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象山县审计局于2020年4月27日至5月26日,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以下简称县公积金中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708家(其中正常缴存1245家,封存463家),缴存人数44247人。缴存余额 193225.58万元,个人贷款余额183503.15万元(其中2019年度发放31181.65万元, 比2018年增长0.38%,收回17614.75万元)。公转商贴息存量贷款1858户,贷款余额77528.20万元,其中2019年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376户,金额共17609.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58%。2019年公转商贴息支出869.873万元。2019年底无逾期贷款。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08.82万元,其中按60%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05.29万元,提取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293.41万元,廉租住房补充资金710.12万元。其他住房基金增值收益57.12万元,其中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28.56万元,提取住房发展基金28.5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象山县住房公积金总体管理情况良好,实现了资金安全、平稳运行,审计中未发现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投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日常稽查、自查工作日趋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到位率、贷款逾期率、净增值收益率均优于既定目标。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止和封存账户清理成效欠佳。2018年底,公积金存在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851个,账户余额共计115.24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县公积金中心尚有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689个,账户余额共计79.68万元,其中166个所在单位不是封存单位,账户余额共计45.80万元。对于终止和封存账户,县公积金中心虽采取了措施,但成效欠佳。应进一步采取清理措施。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公积金中心已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对终止和封存账户已采取电话通知、媒体发布等方式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