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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0-30 09:52 浏览次数: 字号:[ ]

浙江华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华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4-89387610 

信用修复公示企业信用修复承诺书.pdf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