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529/2020-8920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0-10-09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三个明确”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底前,将全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户籍地镇乡(街道)、(村)实行社会化管理,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户籍地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国有企业分离。近日,县社保中心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启动会,对19家企业进行了前期的移交对接和事项布置。

会上,县社保中心确定“三个明确”保障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明确人事档案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户籍地管理工作,由县社保中心统一接收并做好档案管理;二是明确已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根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衔接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的具体事宜;企业填写退休人员《信息表》《移交花名册》及电子文档等汇总报社保中心,再由社保中心统一上报市中心,并下发《企业退休人员联系单》,确保各社区(村)及时将退休人员纳入自管小组,方便退休人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节点。会议讨论分析了移交中存在的问题,社保中心对国有企业提出的疑惑和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并要求各企业严把时间节点,推进此项工作落实。

县社保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移交单位的对接,完成各项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户籍地镇乡(街道)、(村)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