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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2020年第一批新增申报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助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2 09: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发改能源〔2018〕36号)《关于下达2020年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492号)以及《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市级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前阶段我局组织了项目申报,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象山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项目认定,经认定,拟对德鑫江北村村委会大楼51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2个新增项目进行补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12日—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联系人:能源管理科 徐莉莉,联系电话:0574-89387397。

附件:2020年第一批新增申报市级补贴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拟补助资金汇总表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第一批新增申报市级补贴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拟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发电量(千瓦时)

补助金额(元)

1

德鑫江北村村委会大楼51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65220

9783

2

新桥镇洋坑村光伏发电项目

7358.64

1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