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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东陈乡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象审公告〔2020〕18号)
发布日期: 2020-11-16 15:59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象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对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陈乡)201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陈乡是县政府管辖的乡镇一级政府,内设8个科室,下辖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31万。2019年底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各31人,实有人员分别30人、33人;另有临聘人员63人(包括城管中队13人)。

2019年度,东陈乡财政收入20635.96万元,财政支出18880.46万元,当年结余1755.5万元。截至2019年底,乡财政账面资产15339.18万元,负债15337.42万元,净资产1.7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东陈乡2019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基本真实、合法,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状况,但也存在报送乡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不够细化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报送乡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不够细化。东陈乡报送乡人代会审查和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草案,未编制按经济性质分类的财政支出预算表,且预算表不够细化。

(二)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1.购买服务未经政府采购。2019年,东陈乡与象山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治安服务巡逻合同,合同价281.72万元,未公开招标;与浙江众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份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均为1年,金额分别为19.31万元、8.58万元,平均管理费分别为4000元/人/年和4800元/人/年,均未进行政府采购。

2.部分采购未办理备案手续。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东陈乡购买服务项目5个计41.23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如象山康卫卫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病媒生物防制外包费10.36万元。

(三)往来款账账不符

截至2019年底,乡财政、乡政府及5家下属单位之间存在往来款账账不相符的问题,如乡财政账面反映应付东陈乡农业综合开发公司7493.21万元,东陈乡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账面反映应收乡财政9530.5万元,相差2037.29万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象山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陈乡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