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报告(象审社报〔2020〕8号)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单位自收到象山县审计局《审计整改通知书》(象审整〔2020〕36号),对于审计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审计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止和封存账户清理成效欠佳。2018年底,公积金存在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851个,账户余额共计115.24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县公积金中心尚有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688个,账户余额共计79.68万元,其中166个所 在单位不是封存单位,账户余额共计45.80万元。对于中止和封存账户,县公积金中心虽采取了措施,但成效欠佳。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我中心管理科积极跟进,认真核查。因原企事业单位缴存公积金时,没有要求缴存人员登记身份证,后因部分企业倒闭或转制,现很难查找人员信息,到2015年底,封存遗留账户1338个,账户余额169.32万元。后对长期封存人员的提取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象山公积金中心在象山报上多次发布公告,清理遗留账户。我中心经过近几年清理,截至2020年11月底还剩677人,账户余额79.68万元。其中522人为封存单位,166人已不在原单位上班(部分人员已去世或举家外迁)难以查找,接下来我们将动员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熟悉的人脉、公安系统等,查找封存账户人员的户籍、家庭地址及亲属,努力清理封存账户。
三、建议采纳情况
对于审计中提出的应严格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控制存贷比,降低资金流动风险,确保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等建议,我中心全部采纳。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