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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11 14:4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审计报告(象审社报〔2020〕8号)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单位自收到象山县审计局《审计整改通知书》(象审整〔2020〕36号),对于审计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审计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止和封存账户清理成效欠佳。2018年底,公积金存在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851个,账户余额共计115.24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县公积金中心尚有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终止状态个人账户688个,账户余额共计79.68万元,其中166个所    在单位不是封存单位,账户余额共计45.80万元。对于中止和封存账户,县公积金中心虽采取了措施,但成效欠佳。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我中心管理科积极跟进,认真核查。因原企事业单位缴存公积金时,没有要求缴存人员登记身份证,后因部分企业倒闭或转制,现很难查找人员信息,到2015年底,封存遗留账户1338个,账户余额169.32万元。后对长期封存人员的提取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象山公积金中心在象山报上多次发布公告,清理遗留账户。我中心经过近几年清理,截至2020年11月底还剩677人,账户余额79.68万元。其中522人为封存单位,166人已不在原单位上班(部分人员已去世或举家外迁)难以查找,接下来我们将动员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熟悉的人脉、公安系统等,查找封存账户人员的户籍、家庭地址及亲属,努力清理封存账户。

三、建议采纳情况

对于审计中提出的应严格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控制存贷比,降低资金流动风险,确保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等建议,我中心全部采纳。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