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2020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中心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1月8日前将《象山县建筑业先进集体申报表》《象山县建筑业先进个人申报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及时上报至我中心管理科。
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的,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史 瑜、黄海存
电话:0574—89387952、89387967
附件:1.2020年度象山县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象山县建筑业先进集体申报表
3.象山县建筑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