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应急防控能力提升”目标,按照“提本质、遏较大、降一般、减总量、保安全”要求,扎实推进“四大体系”“三大机制”“两大支撑”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坚实的应急管理保障。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安全生产方面: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20%以上,全市排名力争到中等水平;其中实现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亡人数双下降25%以上;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全市排名控制到中等水平;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自然灾害方面:自然灾害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力争实现防汛防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完成95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率达100%,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100%有保障;推进落实基层配备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等重要物资实现多灾易灾乡村配置全覆盖。

应急能力方面:提升应急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象山应急指挥中心”投入建设。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消防工作站专职人员、专职消防队专职救援人员到岗率100%;应急能力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区域风险隐患图表制作率、各类应急预案修订率、专家队伍建设率、救灾保障体系建成率、信息报送和预警制度执行率、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建成率均达到100%;推动落实县级综合性救援力量建队率100%并改进提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率100%;培育符合标准的县级社会救援力量达到2支以上;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保持100%,实现扑救装备跨区调动30分钟投送半径;自然灾害(除地震外)综合预警努力达到县级提前6小时、乡镇级提前3小时发布;防汛防台响应期间,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渔船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渔排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灾后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保障力争3天、确保5天恢复正常。

根据上述目标要求,2020年应急管理重点任务是:

一、构建完善四大体系

(一)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实现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全面统筹。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健全风险提示、整改报告等“派单”督导制度,综合运用暗查暗访、评估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

2.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述职内容等要求,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严格安全事故调查,推进重大自然灾害评估制度建设,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

3.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查。探索党委政府听取督查工作情况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督查结果同步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

(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4.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应急部门、消防机构的救援协同规程,完善军地、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灾害应急指挥流程,确保一个指挥体系、一个指令到底。

5.做实应对响应准备。对镇乡街道和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的预案经办人员举办一次预案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预案修订能力。开展危化、火灾、防汛防台、地质灾害、地震等实战化、常态化、制度化演练,参加技能比武,加强评估、分析、总结。指导加强企业应急准备,完善企业预案备案系统,推进“两小”企业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

6.规范救援调度工作。配合省市做好平台应用和完善,做好县级数据整合和高位视频监控的建设。加强与行业部门、各镇乡(街道)对接,拓展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渠道,提升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危化专业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调度和补偿机制。

7.加强救援能力建设。计划在爵溪街道建设1个占地10余亩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训练基地,在鹤浦镇、定塘镇开展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培育打造1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我县防汛防台、森林消防、消防、社会应急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的团体意外险保障工作,解决应急救援队员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8.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和宁波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完善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细化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理顺相关条线责任分工,做到统分结合。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改革,强化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属地应急救援队伍的统筹管理。

9.充实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安全监管、消防工作、应急救援力量,并实行统一管理。督促功能园区、乡镇(街道)调整防汛防台责任体系,整合基层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队伍,配齐配强防汛重点村(社区)网格力量。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融入社会治理平台,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网格。

10.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进以“六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规范应急管理预案、值班值守、情况报送、预警通报等先期处置以及装备物资保障。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分层分类分级针对性、专业性培训,推行培训合格上岗认证制度,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培训质量和效果,注重基层干部应急知识和素养提升,鼓励干部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探索实行基层防汛防台综合指数评估制度,推进防汛防台工作定量和定性指数评估管理。

(四)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11.深化推进安责险。实行“保险+服务+科技”新型模式,推动保险机构建立“安全生产风控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八大高危行业安责险服务质量;以“三场所三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进一般工贸行业参保500家以上。

12.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全民安全应急宣教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具有象山特色的公共安全教育新模式。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推动安全应急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法律意识。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加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落实事故调查公开公示制度,全面发挥事故警示作用。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动企业员工、群众及时排查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举报投诉非法违法行为。

13.发挥好中介机构专业服务作用。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社会化服务,力争全县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40%以上。开展“第三方”动态监测、满意度测评和信用评定。

二、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一)健全风险动态治理机制

14.强化源头治理。对标城市安全发展的标准规范,查找梳理短板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今年基本符合标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化风险管控、全程管理、基础保障、安全监管等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三方机构预审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企业暂停上新项目;加大对安评报告抽查检查比例,提升安评报告质量。

15.常态精准治理。推进新一轮风险辨识评估,对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清单化管控,重大风险落实“一险一案”,确保闭环治理。落实“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管理,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乡镇(街道)风险管控“一图一指数”(风险图、风险管控指数)。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研究出台加工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推动以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实行县级“3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县级挂牌督办的一批重大隐患、逐级销号验收。对事故多发易发、问题突出地区,探索开展安全生产区域整治督导机制。

16.做实专项治理。突出交通、渔业、消防、危化、建设、加工制造、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场所三企业”、旅游、燃气、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点领域,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遏制较大事故风险治理攻坚战。推动开展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推动完成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任务。深化推进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完成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整治提升、9人以上涉爆和剧毒品车间改造减员等任务,持续开展特殊作业“第三方”检查抽查,探索利用智能化手段提升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效能,实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全覆盖,持续推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整治提升。开展百日大会战“回头看”,全面落实动态排查核查、重点消防整治、安全培训、风险研判会商、报告承诺、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庆、重点时段安保工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情况,重点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全力协助解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问题。

(二)健全重大灾害应对机制

17.健全防汛防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收集报告、监测预警、骨干人员派驻、会商研判等工作。建立完善海上防台工作机制,落实海上船只回港避风(船只出海)、人员转移等防台安全措施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海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防台防汛大检查、大培训、大比武,汛期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体系、防汛责任人等调整落实工作。

18.加快减灾救灾基础建设。督促水利部门和所在乡镇加快实施沉降量较大(平均30厘米以上)的11条海塘及3条存在变形渗漏海塘的维修加固。加大防汛减灾工程特别是33座渗漏山塘的巡查力度,确保安全运行。做好汛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巨灾保险服务机制。

(三)健全精准监管执法机制

19.推进安全法规标准建设。认真贯彻《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落实一批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减灾救灾标准和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推进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三标合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落实“回头看”抽查等措施,三级标准化“回头看”抽查不少于10%,在重点涉危企业推广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标准化达标企业摘牌淘汰机制。

20.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明确各类企业监管主体。落实《宁波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状况,综合评价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一码一机制”(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码、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探索推行责任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责令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县级主要媒体道歉,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推动企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一线员工培训工作,研究出台高危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实现高危企业所有员工全覆盖;实施“百万职业工人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乡镇职工培训服务点。在分级分类培训基础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1.严格依法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紧盯企业法人和管理团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坚决杜绝监管执法宽松软现象。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建立完善事故调查评估机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强化两大保障支撑

(一)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

22.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配合省、市做好应急管理一张图“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控专题”建设试点任务,着力提升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综合研判分析、智能监测预警、综合态势展现能力。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定位系统等先进适用应急装备技术。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以及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广泛应用。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智慧电梯等工作,提高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打造应急管理铁军

23.突出党建引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要求,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干部队伍核心价值观,锻造应急人“信念坚定、忠诚担当、冲锋在前”的精神特质,按照准军事化要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应急铁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胸怀境界和担当作为带好队伍,尤其是要向战斗力聚焦、用实绩检验干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学习平台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4.狠抓能力提升。继续坚持“周五”组织生活会、“周一夜学”等制度,深刻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在继续深化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中,强化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能力建设,增强系统化、专业化本领。高质量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三服务”活动,建立完善“三服务”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在本系统开展以安全生产、预案管理、防汛等为重点的大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综合素养。

25.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健全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分析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力挖掘应急管理先进典型,经常性组织开展先进人物宣传。常态化倾听干部心声,及时了解掌握排忧干部职工的思想心结、生活困难、工作困惑等个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