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67724/2020-75127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3-26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象山县西周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XSD02-2020-0001
文件编号 象发改〔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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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象山县西周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提高象山县西周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定价权限,结合你校近三年更换实木床和新装空调等实际情况,经成本测算后研究,同意调整你校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批复如下:

寝室A楼(非公寓化)收费标准从160元/生·学期调整到200元/生·学期执行;

寝室B楼(公寓化)收费标准从240元/生·学期调整到280元/生·学期执行。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0年4月26日起开始执行,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