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任务,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1.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门,这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内容,党委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完善法治政府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由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统筹推进我县港航法治政府建设。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带头表率作用。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的职责。将学法内容列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我中心5名县管领导干部圆满完成2019年度干部党员学习网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并以党委会和月度例会等形式,组织全中心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学法,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6次。

3.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待培训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后方能开展执法工作,去年参加市交通委组织的综合执法证轮训的8名干部,已在今年年初获得省交通厅办法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另今年上报执法证培训人员名单1名。目前,除1名新进人员,全中西在编人员均持有省交通厅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率达到96%。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做到及时报送审核与备案。今年,无新增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

2.完善政府性合同审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合同审查流程,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对涉及重大合同的提请县府法制办帮助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理。落实人员加强对政府性合同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签发程序,并对合同履约情况加强监管。

3.完善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全年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4.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73件,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审核评查,提高案卷质量。2019年,有1个行政许可案卷被县里评为十佳行政案卷。全面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因执法不当而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案件。

(三)重视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计划,先后参加了县普法办、应急办等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处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并摆台开展现场咨询,内容涵盖宪法、安全生产法、港口法、航道法等,共计4次。

2.加强重点人员学法工作。将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得部署学习任务,内容涵盖宪法、民法、许可法、港口法、航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党内法规。并以考促学,每半年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更新巩固各类法律法规。此外,加强对港航企业从业者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2019年组织港航企业法律法规培训2次,全面提高全系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3.抓好重点节点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法制宣传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工作,如“妇女维权日,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日等。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民众满意度

1.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年度财务预算、三公经费使用、行政收费目录、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案件等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方面的需求。

2.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重视接受社会舆论和民众监督,在办事窗口设立投诉举报箱,专门聘请行业监督员,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有领导带头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政行为进行抽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19年,我单位不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未发生县管干部以上领导因违法或不当履职被纪检部门予以记过以上处分。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能力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按照县委依法要求,梳理全局性工作,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19年梳理上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为研究制定港口安岸线,目前已进入提升县政府发文阶段。强化舆论引导,有效处理各类投诉件,2019年我单位未发生需调解的矛盾和行政争议。

(五)推动中心工作,确保年度任务达标

1.强化水运工程建设服务。全年水运工程完成投资4.65亿元。石浦港清淤工程、石浦港口外锚地一期工程、石浦港港航巡逻艇码头改造工程(海域部分)完工并通过验收;大中庄通用码头工程完工;鹤浦镇50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对接宁波海事将开工建设;亚帆中心项目完成前期,开工建设;象山县石浦陆岛客运中心工程开工建设;半边山游艇码头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审批;供销集团1万吨级码头完成施工图批复;协助浙台经贸合作区开展打鼓峙转型升级,协助荙博爽码头和杭钢富春码头开展补办手续,帮助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进行航路调整等。

2.强化服务民生能力。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水上项目建设,2019年完成投资1580万元,完成石鹤汽渡、金高椅汽渡、中坭渡、崇站渡、韭菜湾渡渡埠改造及两艘渡船更新,启动2020年建设项目前期。中坭渡获评省级“美丽渡口”。农渡公交化实现运营,成立了浙江沿海首家农渡公交管理分公司,县内6条农渡线实现“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营”,迅速跟进渡运航线优化、渡船更新、渡运票价核定、新渡工培养聘用等工作,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3.强化安全执法监管。抓好“平安守护”、海上铁拳行动、伏季休渔“一打三整治”、百日大战、客渡运安全隐患大排查等重大专项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开渔节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全年检查港航企业363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464项,完成整改1462项,安全处罚4起,列入重点跟踪监管名单5家 ,约谈企业3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港领域反走私工作。继续投入60万元在全县非法码头、宕口安装监控,接入港航监控指挥中心管控,提升技防水平。开展违法码头整治,提请县政府召开了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会,联合七个部门出台了《象山县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拆除或去功能化16座,纳规或协调整治2座,已累计整治违法码头37处(共48处)。

4.强化行业精准服务。保持航运业稳定前行。联合财政发放上年度航运业补助资金135.09万元,起草新一轮优惠扶持政策;用好中小企业担保资金,2019年累计使用3185万元。全年水路货运总运力达158.4万载重吨,105艘;客运船舶11艘,874客位、60车位。完成水路货运量3463.8万吨,水路货运周转量384.1亿吨公里;完成水路客运量140.4万人,水路客运周转量482万人公里;完成营业收入9亿元、缴纳税收2100万元;净增水路运输规上企业1家。同时,继续开展船舶检验申报改革,依托宁波象山船检联合工作室开展建造检验6艘,营运检验118艘(其中赴外地港口开展送检服务23艘次,46人次)。开展三个专项船舶整治,完成3000总吨以下中小型船舶整治66艘,完成2001-2005年建造船舶专项整治11艘、2019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客船12艘。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未能设立法制审核部门,未配备专职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导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专业化水平不高。

2.执法人员素质还不均衡。部分执法人员非专业出身,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无论是业务能力还是法律素质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3.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够。尤其是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缺乏创新手段,多利用传单、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覆盖面和传播速度有限。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分析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实时掌握、定期督查、及时调整。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按岗位分工,将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做到要求具体,责任明确,兼顾效率。

(二)继续强化法治建设创新意识。在落实好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如在学法普法宣传工作中,进一步丰富学法普法载体,在用好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加强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传播速度。

(三)继续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完善考评方式和督查方式。同时,在落实内部评议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部评议方式,接受社会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加大社会监督在评议考核中的份量。

(四)继续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借助各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再提升,进一步充实法制审核职能科室和法制审核专职人员配备,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