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0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通知如下:

1.《象山县农田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列入2020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科室:种植业和种子管理科;责任领导:鲍明道。

2.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决策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象政发〔2019〕139号)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3.对于未列入2020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如果符合《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