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指导城乡建设,鹤浦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象山县鹤浦镇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P01-03-45、46、47等地块局部调整报告》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6月16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告结束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向鹤浦镇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注:(1)如对公告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鹤浦镇人民政府咨询。
(2)听证申请、反馈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方法。
(3)通讯地址:象山县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鹤浦镇人民政府)
(4)公告网址:
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872/index.html
(5)联系人:郑博 (鹤浦镇人民政府)
(6)联系电话:0574-65016171 (鹤浦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15733
鹤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05月18日
规划内容介绍
一、规划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象山县鹤浦镇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P01-03-45、46、47等地块局部调整报告
二、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3个地块,具体地块调整内容如下:
结合鹤浦镇现状加气需求以及加油站土地证地块范围线,重新划分现状加油站规划范围线,用于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
HP01-03-47地块调整后保留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面积调整为4995平方米,绿地率调整为35%,建筑高度调整为12米,并配套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一处,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结合调整后的加油加气站用地调整HP01-03-46防护绿地,面积调整为896平方米,地块内现状道路根据调整后防护绿地进行调整; 防护绿地内不宜种植油性植物与易造成可燃气体积聚的其他植物。
HP01-03-45零售商业用地因上述用地调整面积相应减少,用地面积调整为5560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主出入口方向 | 配套设施 | 备注 | |
HP01-03-45 | 调整前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7676 | 2.5 | 20 | 45 | 24 | N | - | - |
调整后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5560 | 2.5 | 20 | 45 | 24 | N | - | - | |
HP01-03-46 | 调整前 | G2 | 防护绿地 | 1064 | - | - | - | - | - | - | - |
调整后 | G2 | 防护绿地 | 896 | - | - | - | - | - | - | 在加油加气站北侧村庄搬离前,为其提供道路 | |
HP01-03-47 | 调整前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2711 | 0.8 | 15 | 45 | 5 | N | 加油站 | - |
调整后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4995 | 0.8 | 35 | 45 | 12 | N | 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