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41X/2020-134214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机构

石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石浦镇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意见

镇机关各办、驻石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象山县委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9〕31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县委办〔2020〕14号) 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促进低收入农户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在扶贫目标上从解决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实现全面小康转变,千方百计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切实增强低收入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要坚持目标导向、分类施策,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经调查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二、开展精准扶持专项行动

1.实施党员干部结对帮带行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结对帮带任务的主要是镇联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农技特派员、农村党员干部等。结对帮带方式原则上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带一户低收入农户,也可以一人结对多名、或多人结对一名低收入农户,鼓励农村先富群众自愿结对帮扶增收。结对帮带主要工作内容是入户了解实情、宣传政策措施、理清发展思路,帮助实施增收项目、申请各项政策补助和救助,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

2.实施就业扶持行动。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培训力度,确保低收入农户掌握相应的致富技能。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对接企业岗位用工需求,选择适合的低收入群体开展定向培训,确保能为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低收入农户提供工作岗位,提高培训后的上岗就业比率。加强对农村党组织书记、合作社理事长、农村实用人才代表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每个村集体提供1个以上吸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的保洁、治安、护路、护林、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

3.实施创业增收行动。针对低收入农户特点,培育一批能促进低收入农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产业。引导低收入农户积极发展浙东白鹅等农、林、牧、渔业特色产业项目。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传统手工业、特色小吃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扶持低收入农户开设小超市,开展家政中介服务和电商、微商等低门槛创业,协助做好与物流配送、电商服务网络对接。

4.实施农村产权激活增收行动。以无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山林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获得财产性收入。鼓励村集体对年老病弱等无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通过集中养老等方式置换宅基地进行集中招商开发,支持其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探索精准产业帮扶发展新模式,鼓励整合财政帮扶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乡村旅游、光伏电站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分红权折股量化到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并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收益。

5.实施扶志教育行动。坚持扶贫扶志相结合,开展扶志教育行动。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帮助低收入农户转变思想观念,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陈旧思想,克服思想穷根,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激发和增强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加强典型引导,引导低收入农户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营造勤劳致富氛围。

6.实施群团帮扶行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利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帮扶上的优势,运用慈善、扶贫、职工送温暖、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等群团平台的扶贫帮困功能,依托慈善“五个一”工程、村级慈善帮扶基金等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会帮扶活动。

7.实施社会力量帮扶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各届乡贤、各类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乡情基金、结对帮扶等形式助弱、助学、助老、助残、助医。认真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财政贴息、扶持资金倾斜等优惠政策。组织扶贫志愿者服务,鼓励个人积极参与爱心捐赠等帮扶助困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任务。坚持镇级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政策,落实好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各村组织要具体落实各项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政策,确保取得实效。

2.完善工作管理。强化帮扶信息的精准和共享,加快实现扶贫数据库和低保对象数据库的无缝衔接,各类帮扶活动统一使用扶贫与民政有效衔接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类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扶贫干部、联村干部作用,深入基层一线,推动政策落地。

3.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推进、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帮扶督查检查。将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任务列入镇对村级组织工作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有关政策、成效、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宣传引导,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激发低收入农户自主增收的积极性。

中共石浦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